高中情侶公園涼亭嘿咻 父女偷拍傳爆料公社雙雙遭判刑 - 成人話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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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情侶公園涼亭嘿咻 父女偷拍傳爆料公社雙雙遭判刑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852721

2021-10-29 14:57 聯合報 / 記者曾健祐/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翁姓男子見住家旁公園有1對高中情侶在涼亭性交,竟偷拍後傳到家人群組,女兒還
上傳臉書爆料公社註明「學生在公園涼亭激情」,雙雙被依兒少性剝削罪嫌起訴;法院審
酌,翁男和女兒明知學生未滿18歲還偷拍、散布,影響他們身心,各判1年2月、1月徒刑
,均緩刑3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翁男(61歲)去年5月28日下午4點多,從窗外看到1對穿制服男女在涼亭性交
,偷拍將影片傳到家人的LINE群組,翁的女兒(34歲)再上傳爆料公社,並明確註龜山區
幸福社區,網友紛紛留言說「果然是幸(性)福社區」

轄區龜山分局獲報到場訪查,找到當時偷拍散布的翁姓婦女依法送辦,檢方訊時,2人坦
承不諱,有相關PO文截圖、LINE對話佐證。

法院指出,警方到場查訪時,翁男開門並坦承拍攝影片、上傳到群組,並配合警方做筆錄
,並經翁帶女兒到派出所,翁女也坦承是她上傳到爆料公社,認定翁女構成自首予以減刑


法院也認為,翁男侵害少年、少女性自主權,對於2人身心發展影響甚巨,惡性非輕,其
行為之原因、環境,在客觀上不足以引起一般同情,也無情輕法重顯可憫恕之情狀,不予
以用刑法59條減刑。

法院審酌,翁男、翁女明知2名學生都是未滿18歲之人,仍拍攝其性交畫面散布,依犯拍
攝少年為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散布少年為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各翁男判1年、2月
徒刑;另依散布少年為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翁女1月,2人均緩刑3年,均應提供120小
時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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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yle avatarKyle2021-11-02
1 警察抓這種網路有證據的都很積極,當事人都沒報案
很主動
2 法院對殺人的-可教化、情狀堪憫 小姦小惡-惡性非
輕,不可饒恕
Necoo avatarNecoo2021-11-05
腦殘公社不意外
Necoo avatarNecoo2021-11-09
非告訴乃論之罪,自己愛上傳,證據都有了,傻子才不抓
Zenobia avatarZenobia2021-11-12
有夠蠢
Una avatarUna2021-11-15
腦殘公社
Poppy avatarPoppy2021-11-18
公然打砲的小鬼沒事,這對父女……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1-11-22
網路氾濫
Ingrid avatarIngrid2021-11-25
這對父女真卑劣
Edwina avatarEdwina2021-11-28
這父女還互相分享,嘔嘔嘔
Madame avatarMadame2021-12-02
判得好啊 看就看還錄起來 法盲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1-12-05
有現成的不抓才是白痴吧,這父女夠蠢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21-12-08
果然是幸福社區,隨處打砲也沒事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21-12-12
有證據還不辦才奇怪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1-12-15
智障父女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21-12-18
我倒覺得警方 好抓的願意抓 這樣不好抓的才有可能抓
Isla avatarIsla2021-12-22
在公園性交也有問題吧?
Wallis avatarWallis2021-12-25
居然有人會在家人的群組傳A片==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21-12-28
po網的跟智障一樣
Ina avatarIna2022-01-01
老爸分享給女兒…..這是在想什麼?
Kelly avatarKelly2022-01-04
一家人都
Xanthe avatarXanthe2022-01-07
我還沒上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