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住4人病房!她控男友性侵「布簾外有2人」 法官拒發保護令 - 成人話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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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住4人病房!她控男友性侵「布簾外有2人」 法官拒發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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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指控男友趁她住院期間性侵,因此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女子小美(化名)車禍住院期間,男友小黎(化名)不顧反對,強行在4人同住

的病房內與她發生關係,氣得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對此,法官認為案發期間為深夜,若非

女子配合,兩人的行為會被他人聽見,因此認定女子自願性交,加上沒有證據顯示男子有

密集、慣常等施暴情節,因此駁回聲請。


判決書指出,小美指控,她跟小黎屬於同居狀態,今年3月31日因車禍而住台南某醫院,

小黎竟在3月31日凌晨1時、2時許,不顧她的反對強行發生性行為,導致她懷孕,且兩人

交往期間發生關係時,小黎都未等待她準備好就硬上,導致她下體疼痛,因此依家庭暴力

防治法聲請核發保護令。


小黎表示,他當時確實有跟小美發生性行為,但是在對方同意的情況下進行;另外,病房

內還有其他病人,病床間只有用布簾圍起來。


法官認為,小美住進醫院的4人病房,當時還有另外兩人,發生性行為之地點並非隱密處

,且深夜期間任何異狀、聲響都非常容易被他人發現,因此兩人要非常小心、動作配合又

不發出聲音,因此小黎辯稱當時沒有違反意願,非無稽之談、非全然不可信。


法官表示,小美1月出車禍後,與小黎在住處發生性行為約3至4次,當時都沒有拒絕對方

,又聲稱3月31日在醫院被性侵前,早已有肌膚之親,因此於醫院內發生關係並非不可能




法官審酌,經查現有事證後,查無小黎明確對小美蓄意施暴的舉動,且事證尚不足認定有

家庭暴力中不法性侵害行為的繼續性及危險性,欠缺核發保護令之「必要性」,因此駁回

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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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23-06-17
Did
Sod
Charlie avatarCharlie2023-06-18
Leila avatarLeila2023-06-18
彼女不來...
Ingrid avatarIngrid2023-06-18
越想越
Wallis avatarWallis2023-06-19
大概是要生or要墮的意見不一 就告男方性侵
James avatarJames2023-06-19
嬯救世劍
Thomas avatarThomas2023-06-19
好可怕歐
Sarah avatarSarah2023-06-20
法院認證醫院性交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3-06-20
台女真的刷新我的認知下限
Hedy avatarHedy2023-06-20
笑死,又是越想越不對….台南真可憐
Aaliyah avatarAaliyah2023-06-20
話說 保護令下去找 台南不少...
Edith avatarEdith2023-06-20
#metoo
Hedy avatarHedy2023-06-20
我猜是要女的男友負責娶她,男友不肯,於是憤而提告
Xanthe avatarXanthe2023-06-20
好可怕
Lucy avatarLucy2023-06-20
終於有懂民情的法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