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議將「豪洨」跟「創作」兩個分類拿掉
因為很容易就觸犯到性騷擾範圍,因為只能「想」
但是若把「想」的事情打出來變成文章
那就不會只是「想」了
豪洨跟創作如果不明訂「不得擁有幻想之性行為」
那麼文章一出將能檢舉騷擾,即使沒有提及完整名字與ID亦可
我想這樣子大家應該沒意見吧?
不然下一篇豪洨或創作文應該就涉及性騷擾了
--
因為很容易就觸犯到性騷擾範圍,因為只能「想」
但是若把「想」的事情打出來變成文章
那就不會只是「想」了
豪洨跟創作如果不明訂「不得擁有幻想之性行為」
那麼文章一出將能檢舉騷擾,即使沒有提及完整名字與ID亦可
我想這樣子大家應該沒意見吧?
不然下一篇豪洨或創作文應該就涉及性騷擾了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