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男假借約16歲少女當伴遊 車上伸狼爪判刑8年 - 成人話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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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17/3605133

2019-01-21 00:25 聯合報 記者黃宣翰╱即時報導

陳姓男子去年初透過line認識16歲少女,約定5萬元由她當伴遊,兩人見面後陳提高價碼
到30萬要與她嘿咻,被害人不同意,陳男涉嫌在車內強行性侵,少女假意要上廁所,陳接
著把車子開到汽車旅館,被害人利用陳與櫃檯人員洽談時機大聲呼救逃離。台南地院依強
制性交罪判陳8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去年1、2月間不斷以line與少女聯繫,藉口給金錢為代價、要求約出來見面
及伴遊,少女起初拒絕,陳不斷提高價碼、說願意支付5萬元換與少女見面聊天,少女才
同意2月22日晚間10點見面。

陳開車到台南市北區開元路,待少女坐進陳轎車後座,陳說可給10萬元,只要陪他10分鐘
,最後又提高價碼到30萬元,希望能與她發生性行為被拒絕,少女表示只能純聊天。

陳男沒辦法說服她,把車子開到路邊停車,陳爬到後座,不顧少女反抗,涉嫌對少女性侵
,女被害人假意要上廁所,說服陳把車子開到一家汽車旅館,趁著陳搖下車窗與櫃檯人員
洽談時大聲呼救,陳情急下把車開進旅館內、開門讓她下車,駕車逃離現場,少女報警法
辦起訴。

陳否認有強制性交犯行,辯稱他原不想發生性行為,因為少女說她想去汽車旅館發生性行
為,才載被害人到汽車旅館,到汽車旅館時,他不知道被害人為何要喊救命。

法官傳訊櫃台人員證稱,當時被害人在汽車旅館入口櫃台處大喊救命後,轎車就往前開,
被害人跑到櫃台很驚恐的說她被性侵。法官不採信陳的供詞,認為少女並非合意性交,依
違反強制性交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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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輩子是人的人才是人(屬於人道,本性人性)!!!
上輩子是動物或鬼的人叫修羅(屬於修羅道,本性非人性,自以為是人)!!!
人類=人+修羅(人道),人類≠人 ; https://tinyurl.com/yc8s5el3
處在人道的修羅不是人因為其靈魂不是人,修羅也不是鬼因為其有人的肉身
所以處在人道的修羅在初始狀態其實是非人非鬼的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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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nie avatarAnnie2019-01-26
貪得無厭耶 30嫌少? zz
George avatarGeorge2019-01-30
30萬?喝茶可以幾次了,假新聞?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9-02-03
30萬半小時?
Lauren avatarLauren2019-02-08
30萬去豆干厝可以%一年吧
Liam avatarLiam2019-02-12
笑死,8+9幹免費,樓下幹到坐牢
Adele avatarAdele2019-02-17
5萬純聊天?鑲金?
Damian avatarDamian2019-02-21
Kyle avatarKyle2019-02-26
30萬?寫新聞也不要這麼唬爛
Dora avatarDora2019-03-02
三十萬元可以吃二百次豆干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9-03-07
純噓一樓 甲甲開價30萬要肛你 你不答應 就是貪得無厭??
Iris avatarIris2019-03-11
我肛價沒這麼低
Faithe avatarFaithe2019-03-15
樓上是黃金屁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