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見13歲女兒對話「第一次、未戴套」 爸爸火大提告 - 成人話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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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17/6872949

2022-12-29 11:34 聯合報/ 記者王燕華/花蓮即時報導

花蓮一名王姓男子與未成年女子性交遭判刑,未入監遭通緝,期間又將在臉書上結識未滿
14歲女網友帶回家,兩度發生性行為還未戴保險套,女方父親發現後提告,花蓮地方法院
依妨害性自主,判處王男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

判決書指出,王姓男子曾任軍職、公務機關、汽車改裝等工作,去年2月在臉書結識一名
當時才13歲的女網友,兩度帶回花蓮市住處發生性行為。

因被害少女使用父親手機登入臉書與王男聯絡,使用完畢忘記登出,她的父親打開手機,
驚見女兒和王男的對話,女兒提到這是她的第一次,還稱沒有戴套,男生說她會負責。父
親看了非常火大,和女兒確認確實和王男發生性行為,提出告訴,王男坦承不諱。

花蓮地方法院合議庭認為,王男曾因對未成年人性交,經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應執行有期徒
刑9年、4月和9月,並於108年11月14日遭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王男未乖乖入監服刑,
於109年5月1日被發布通緝,通緝期間又再犯下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顯未悔改。

合議庭法官表示,王男未能克制自身慾望,影響受害未成年女子身心健康發展,但坦承犯
行也有意和解,考量他大專畢業,入監前從事過軍職、公務機關、汽車改裝工作,家庭經
濟狀況普通、仍須扶養1名未成年子女等,以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3
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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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真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才是真正的人~~
為了滿足慾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其實是人形生物(修羅,8+9)~~

PS:同樣是人的肉身,靈魂是高靈(ex:神靈,人靈,高等級的鬼..)才是人!!
靈魂是低靈(ex:低等級的鬼,動物靈..)其實是人形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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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than avatarEthan2022-12-27
考量學經歷跟罪行有何關係
Aaliyah avatarAaliyah2022-12-31
一定很帥,從經歷推估男方應該至少有25歲以上
Mia avatarMia2022-12-27
Errr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2-12-31
考量內容有一半很智障 我就問他做什麼工作跟啥學歷跟他他
要被判多重有啥關係?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22-12-27
輕判 出來後也是一犯再犯 台灣法官...
Agnes avatarAgnes2022-12-31
判刑為什麼要考慮學經歷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2-12-27
因為刑法第57條規定量刑要考慮被告的智識程度、生活狀況
,但實際上不可能每個案件都去對被告做身家調查,所以實
務上通常就會問一下被告學經歷、家庭狀況之類的
Emily avatarEmily2022-12-31
至於到底學歷高會判比較重還是學歷低會判比較重,實際上
就是沒有影響,就只是法條這樣規定,所以問一下寫上去,
當作法官有依法調查了
Selena avatarSelena2022-12-27
書讀得高 喜歡羅莉都沒有問題了
Selena avatarSelena2022-12-31
緩刑啦。法官壞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