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萬華最正流鶯爭風吃醋 2男下場卻很慘 - 成人話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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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萬華最正流鶯爭風吃醋 2男下場卻很慘

在台北市擺攤的邱姓男子,懷疑平時半包養的年輕女流鶯,又劈腿與另名許姓攤商交好並
發生性關係,因女子聲稱被許男欺負,邱男除要女子對許男提告,還找許男興師問罪,雙
方為此大打出手,互控傷害,不料,女流鶯最後不僅告許男涉嫌妨害性自主,也告邱男違
反她的意願性侵她,兩名為她爭風吃醋的男子,通通淪為被告。

女子控告許男妨害性自主的部分,目前由桃園地檢署偵辦中,指控邱男涉嫌性侵部分,及
2攤商因爭風吃醋互毆部分、均由台北地檢署偵辦,其中女子控告邱男性侵部分,檢方調
查後認為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據了解,這名20多歲的女子已婚,但為了家計,卻在台北市萬華區從事最原始、最本能的
交易行為,由於年輕、又頗具姿色,因此遠勝於其他經歷滄桑歲月的性交易工作者,甚至
有人願意花一點小錢供她吃喝,藉此做性交易,而女子也周施在這些男人間。

1名在當地擺攤的邱姓男子,平時與這名女子交好,甚至提供她食宿,2人成為一種半包養
狀態,然而在去年底,邱男發現女子,劈腿跟許姓男子在一起,邱男質問女子為何要跟對
方在一起,女子卻說她被欺侮,邱男不僅告訴女子可以提告,還主動找對方興師問罪,2
人還為此大打出手,互控傷害

不料女子事後告許男涉嫌性侵,也告邱男2次違反她的意願,帶她到旅館性侵她。但女子
提告後,一直不願出庭,社工前往訪視,女子的丈夫也表達不願出庭的意願。


台北地檢署就女子控告邱男性侵部分,傳喚邱男到案,他坦承與女子發生過性關係,但未
違反她的意願,辯稱女子時常找他提供經濟資助,甚至有時就在他的住處發生性關係。

由於沒有其他事證可以證明邱男違反女子的意願,且女子事後也拒絕到庭說明,檢察官調
查後認為證據不足,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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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ry avatarMary2017-07-30
我真的好想看
Jacky avatarJacky2017-07-31
推文沒有母O我就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7-08-02
母豚
Ursula avatarUrsula2017-08-03
射了
被斷了...
Ingrid avatarIngrid2017-08-05
有圖嗎?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7-08-06
廣告文?
Hedy avatarHedy2017-08-08
萬華我找半天真的找不到哪邊有
Mason avatarMason2017-08-09
夜市那邊吧
Leila avatarLeila2017-08-11
周施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7-08-12
母⊙ 然後你到底想幹嘛
Harry avatarHarry2017-08-13
發文不附圖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7-08-15
貴圈真亂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7-08-16
萬華有二十多歲的?前幾天才報六十路的有HIV
Oliver avatarOliver2017-08-18
幹嘛對流鶯認真啊…還包養咧…呵呵
Agnes avatarAgnes2017-08-19
..
Ethan avatarEthan2017-08-21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出來玩銀貨兩訖 出了門就重新開始 暈
船就會找上麻煩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7-08-22
周施是啥?記者都不校稿嗎?
Quanna avatarQuanna2017-08-24
萬華王怡仁 好久沒去找他來一炮了
Hedy avatarHedy2017-08-25
今天晚上去找她 爽一下好了
Hedy avatarHedy2017-08-27
我倒想聽聽這女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