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巫姓男子因線上遊戲結識女高職生小欣(化名),雙方交往年
餘,不料分手後巫男卻被小欣控告性侵,且在她未滿16歲前,就對她「霸王硬上弓」;台
北地檢署庭訊時,巫男承認僅與小欣發生1次性關係,他以為對方已滿16歲,檢察官調查
後,認為小欣打扮成熟,巫男確不知她真實年齡,今將巫男不起訴。
據悉,小欣因建教合作關係,在北市某髮廊工作,閒暇之餘,小欣會上網玩線上遊戲,也
因此結識同好巫男,雙方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不料交往1年多後因個性不合分手,但巫
男疑為此心有不甘,時常跑到小欣工作的髮廊外徘徊,引起小欣不滿。
小欣報案指控,她未滿16歲,但巫男卻與她多次發生性關係;今年5月,巫男提議到汽車
旅館休息,她曾向巫男表明當天很累,不想發生性行為,但巫男仍強行性侵她得逞,她忍
無可忍,才決定控告巫男性侵、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
檢察官傳喚雙方到庭,巫男僅承認與小欣曾發生過1次性關係,就是5月那次,且因交往前
小欣曾向他說自己已滿15歲,他因而以為交往1年後,小欣已滿16歲;對此,小欣也承認
剛開始交往時,確曾向巫男說過自己15歲,但沒告訴巫男她確切的出生年月日。
檢察官勘驗汽車旅館監視器畫面,發現2人進出時神色自若,小欣甚至還主動拿出皮夾給
巫男付錢,與一般被性侵後的反應不同,且當日小欣正好滿15歲又11個月,打扮確實較同
齡女子成熟。
因全案僅小欣單一指述,無其他證據顯示巫男曾多次與小欣發生性行為,檢察官也認定巫
男並無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故意,今以罪嫌不足將巫男不起訴。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777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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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不料分手後巫男卻被小欣控告性侵,且在她未滿16歲前,就對她「霸王硬上弓」;台
北地檢署庭訊時,巫男承認僅與小欣發生1次性關係,他以為對方已滿16歲,檢察官調查
後,認為小欣打扮成熟,巫男確不知她真實年齡,今將巫男不起訴。
據悉,小欣因建教合作關係,在北市某髮廊工作,閒暇之餘,小欣會上網玩線上遊戲,也
因此結識同好巫男,雙方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不料交往1年多後因個性不合分手,但巫
男疑為此心有不甘,時常跑到小欣工作的髮廊外徘徊,引起小欣不滿。
小欣報案指控,她未滿16歲,但巫男卻與她多次發生性關係;今年5月,巫男提議到汽車
旅館休息,她曾向巫男表明當天很累,不想發生性行為,但巫男仍強行性侵她得逞,她忍
無可忍,才決定控告巫男性侵、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
檢察官傳喚雙方到庭,巫男僅承認與小欣曾發生過1次性關係,就是5月那次,且因交往前
小欣曾向他說自己已滿15歲,他因而以為交往1年後,小欣已滿16歲;對此,小欣也承認
剛開始交往時,確曾向巫男說過自己15歲,但沒告訴巫男她確切的出生年月日。
檢察官勘驗汽車旅館監視器畫面,發現2人進出時神色自若,小欣甚至還主動拿出皮夾給
巫男付錢,與一般被性侵後的反應不同,且當日小欣正好滿15歲又11個月,打扮確實較同
齡女子成熟。
因全案僅小欣單一指述,無其他證據顯示巫男曾多次與小欣發生性行為,檢察官也認定巫
男並無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故意,今以罪嫌不足將巫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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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hinaTaiwan: 這ID不推不行09/28 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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