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魚養出魚水之歡 女大生「榨乾」別人 - 成人話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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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魚養出魚水之歡 女大生「榨乾」別人老公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225/1063461/

(更新:網友諷男店員職業道德真強、動新聞)


新北市一名女大學生2014年前去水族館買魚,認識已婚的男店員,兩人因買魚、教養魚而
熟識最後竟熟到床上去,女大生傳「老公都會看我親阿弟,我就害羞」、「前幾天才榨乾
老公」的鹹濕對話,被店員妻發現怒提告,新北地院除依相姦罪判處田女3月徒刑,可9萬
元易科罰金確定,昨再判女大生須賠償已離婚的店員妻60萬元。

年約24歲的女大生2014年11月想養魚,到水族館買魚時,認識已婚男店員,在男店員教導
如何養魚,以及愛慕追求下,隔年1月兩人交往,並7次到三重某汽車旅館嘿咻。

直到店員妻(33歲)在丈夫手機、臉書以及LINE,陸續發現兩人親密對話,並看到女大生
傳「老公都會看我親阿弟,我就害羞」、「前幾天才榨乾老公而已」等鹹濕內容,才知老
公外遇偷吃。店員妻不滿11年婚姻遭破壞,對2人提告。後來因丈夫賠償40萬元,兩人離
婚收場,店員妻對丈夫撤告。

刑事部分,新北地院判決女大生3月,可9萬元易科罰金確定。民事部分,店員妻則對女大
生求償100萬元,雖女大生表示社會經驗不足,遭已婚男子欺騙,曾為此自殘,家境不佳
,不過,法官仍認為女大生已破壞店員妻努力經營的婚姻,判決須賠償60萬元;尚可上訴
。(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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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意見
網友嘲諷認為「店員職業道德真強」,還多養一種魚,但是「對話要刪除啊~白癡」,也
有罵女大生「大學了還不懂道德倫理」,但也有網友同情女大生「賠了夫人又折兵,罰那
個男人還差不多。」質疑「婚姻是保障老公外遇無罪的護身符嗎,已婚男偷吃無罪,被誘
女被玩有罪

但有專業網友釋疑:
法律(即婚姻的保障)將它對女大學生(及那養魚業者)的制裁權,保留給受害者,由她
決定選擇是否對女大學生(及那養魚業者)提告。通姦罪告訴乃論的本意,是顧及到人的
情感強弱各有不同(畢竟曾是夫妻家人),而非保障外遇無罪。至於那女大學生是否被誘
,都已成年,自己應有保護自己與負起責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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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aithe avatarFaithe2017-03-02
女學生要賠六十九萬才能了事 要換她賣__魚囉
Lauren avatarLauren2017-03-07
那個是老闆 不是店員吧 大概知道哪一家
Elma avatarElma2017-03-12
好的時候月收不知道有沒有百萬
Harry avatarHarry2017-03-16
通姦除罪化吧 不懂民法都賠了還要刑法制裁幹嘛
Dinah avatarDinah2017-03-21
免錢的最貴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7-03-26
我也來養魚好了
Lucy avatarLucy2017-03-30
該罰男的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7-04-04
看我親阿弟,就害羞。鹹濕在哪?
Olivia avatarOlivia2017-04-09
就是這種原因通姦罪才變成爛法該廢啊……但法盲不會接受
Ivy avatarIvy2017-04-14
新北日常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7-04-18
壓榨老工加班費的魄力重罰二萬
勞工
Zora avatarZora2017-04-23
被幹爽爽,還要賠錢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7-04-28
我要來開水族館,歡迎大家來........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7-05-02
11年前22歲被吃,11年後老公還是吃20幾歲的! 科科
Carol avatarCarol2017-05-07
我的魚包包水族館,明天開幕 歡迎各位前來品包
Dora avatarDora2017-05-12
政府真的管太多
Donna avatarDonna2017-05-16
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