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院內打手槍被逮 檢:燈光昏暗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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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李姓男子今年5月在板橋一處影城看電影,卻遭鄰座一名女老師指控「露鳥」打手槍,但李男辯稱他只是「伸手抓癢」,且檢方查出當時電影院內僅5、6名觀眾,加上現場燈光昏暗,又有座位扶手阻擋視線,因此認定李南就算露鳥也無意「供人觀覽」,不構成公然猥褻罪,今將他不起訴。
全案發生在今年5月3日下午,李男(71歲)在板橋區一家專播二輪片的影城觀賞電影,遭鄰座30多歲女老師發覺李男竟在座位上「露鳥」打手槍,女老師當場站起來驚叫,李男隨即「收槍」想逃離現場,結果被女老師一把抓住,報警控告李男涉嫌公然猥褻。
新北地檢署偵查時,李男辯稱罹患皮膚炎,當時袴下癢,才伸手進入運動褲內抓癢,檢察官雖對李男辯詞存疑,但考量當天電影院內只有5、6名觀眾,且燈光昏暗,座位兩側又有扶手阻擋視線,何況女老師大叫後,李男立即站起來要離開,可見李男並無「供人觀覽」的意圖,不構成「公然猥褻」的要件,因此將他不起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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