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女網友回家吃宵夜 色男性慾高漲不顧她 - 成人話題討論

Table of Contents

誘女網友回家吃宵夜 色男性慾高漲不顧她生理期硬上

2020-11-03 12:30 聯合報 / 記者曾健祐/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宋姓男子透過網路交友軟體認識1名16歲少女,深夜約她出面吃宵夜,卻要她一起回
家聊天,更趁著獨處機會性侵,不顧對方表示生理期來拒絕、不停哭喊「很痛、不要」仍
硬上得逞;法院考量雙方和解,宋犯後坦承、允諾賠償少女30萬元等,依強制性交罪判他
2年、緩刑5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宋男去年7月14日晚上11點約少女到他家吃宵夜,趁著兩人獨處下強壓她上床
,不顧對方表示生理期來拒絕,不斷尖叫、用肢體反抗,但宋仍強吻硬上得逞,最後因少
女哭泣,頻頻喊「不要、很痛」他才停手,案發後少女向親友哭訴才曝光。

法院審酌,宋在警巡、偵查及審理過程都坦承不諱,與少女指控相符,另有相關對話、驗
傷證明,認定他犯行明確。

法院考量,宋造成被害人難以彌補傷害,所為不可取,但其惡性、犯罪情節終究和一般暴
力性侵犯有別,尚非極其惡劣,加上雙方達成和解,少女願原諒給與自新機會,依刑法59
條給予減刑。

法院認為,宋和少女是朋友,本應相互尊重,卻利用獨處機會、濫用對方信任,加上女子
年紀尚輕、涉世未深,嚴重侵害她身心,考量宋犯後坦承,表達歉意也願賠償30萬元獲原
諒、和解,依強制性交罪判宋2年、緩刑5年,並向公益團體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

宋男不顧少女生理期來硬上,法院考量雙方和解,宋願意賠償30萬元,依強制性交罪判他
2年、緩刑5年。示意圖/ingimage
宋男不顧少女生理期來硬上,法院考量雙方和解,宋願意賠償30萬元,依強制性交罪判他
2年、緩刑5年。示意圖/ingimage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98481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All Comments

Robert avatarRobert2020-11-07
白癡,幹一次30萬
Jacky avatarJacky2020-11-10
再來判決書就幹死你
Lily avatarLily2020-11-14
真變態
Linda avatarLinda2020-11-17
本來以為標題是不顧她還在吃宵夜
Faithe avatarFaithe2020-11-20
樓下計算台幣30萬可以幹100次台女
Doris avatarDoris2020-11-24
我只花30萬超過一百次同一個女的
Regina avatarRegina2020-11-27
年輕人就是這麼衝洞
Connor avatarConnor2020-12-01
邦邦血郭no2?
Megan avatarMegan2020-12-04
16歲餒,值得嗎 變態
Kumar avatarKumar2020-12-07
30賺也不算虧。非合意。
Blanche avatarBlanche2020-12-11
宋丟哩 乾扣丟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