誆陸女合法來台變血汗賣淫 2千8只拿1千 - 成人話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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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聯合報 記者林伯驊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931408

高雄歐姓男子遭控欺騙中國大陸女子能安排來台工作,抵台後卻強逼賣淫還錢,每次接客
要價2800元,但女子實拿僅1000元,不法集團成員坐享血汗錢。高雄高分院認定,共3名受
害陸女被逼性交易2010次、總收入562萬,歐依犯意圖營利使大陸人民非法進入台灣罪判4
年徒刑,另有3名成員通緝中。可上訴。

判決指出,綽號「闊嘴」、「旺哥」的54歲歐姓男子,和張姓、莊姓、陳姓男子(通緝中
)籌組人口販運集團,由張在大陸招募女子可安排「合法在台工作」,並用來台健檢、小
針美容與旅遊名義申請入境,沒想到女子剛抵台,就被逼賣淫來償還3萬5000元人民幣(約
台幣15萬元)「來台費用」。

合議庭認為,2013年到2014年間,歐姓男子等人配合另個賣淫集團,分別載綽號「果子」
、「李菲」、「安安」大陸女子到高雄七賢路、六合路的按摩店,或旅館進行賣淫,每次
要價2800元,卻抽走1800元。經估計,3人留台時間8月到2月不等,從事性交易次數290、
420、1300次。 歐姓男子辯稱,他只是代為尋找承租的住處,且大陸女子來台都自願的,
即使有從事性交易,也沒人逼迫。

不過「果子」2014年9月逃離掌控向警方自首,證稱集團成員宣稱幫墊付來台費用需還錢,
又威脅簽證早已逾期、不能對外聯繫,還拿大陸女子被毆打眼睛、嘴巴腫起來照片,讓她
心理很大的恐懼,迫於無奈從事性交易,根本沒拿到工資。 合議庭推算,3名女子性交易
總收入562萬8000元,扣除按摩場所、賣淫集團抽成,歐姓男子及莊、陳獲180萬9000元,
平均1人可分60萬3000元。一審判歐4年徒刑,也宣告沒收60萬3000元不法所得,高雄高分
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歐姓男子等人遭控逼中國大陸女子賣淫還債,坐享血汗錢,高雄高分院判歐4年徒刑,宣告
...

政府都不管一下嗎?「血汗賣淫」這種詞彙都出來了,真TMD鬼島無誤...連吃魚喝茶都會
遇到血汗茶跟血汗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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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ris avatarIris2019-07-18
好扯= =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9-07-20
垃圾男不得好死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9-07-22
這人口販賣了吧只判四年會不會太扯
Madame avatarMadame2019-07-24
才4年。所以真的是資方天堂(誤).我也想當慣老闆
Agatha avatarAgatha2019-07-26
我不知道公道價是怎麼分耶,28/10分的似乎大有人在
Ingrid avatarIngrid2019-07-29
重點是強迫吧
Necoo avatarNecoo2019-07-31
八個月1300次?每天五次…都爛了吧?
Olivia avatarOlivia2019-08-02
高雄南部人不意外
Olivia avatarOlivia2019-08-04
送給對岸判刑都覺得活該
Enid avatarEnid2019-08-06
這算販賣人口。台灣才判四年
Agatha avatarAgatha2019-08-08
押回對岸直接槍斃了吧!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9-08-10
其實 2.8k 小姐拿1K ..算正常的 雞頭 經紀 店家 都要
抽 另外還含小姐的住宿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9-08-12
這在對岸 至少10起跳吧
Ingrid avatarIngrid2019-08-14
垃圾
Bennie avatarBennie2019-08-16
這分紅價格很正常 但強迫就太誇張了
Steve avatarSteve2019-08-18
2800拿1000蠻正常的吧 不然分多少
鴿子飼料大概就先分一半了
Leila avatarLeila2019-08-20
400 房費150 實抽180 我指rmb
Callum avatarCallum2019-08-23
一堆在說分紅正常,自以為很行,了解行情?是都看不懂字
嗎?脅迫賣淫看得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