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大叔搭公車下體猛頂女學生 犯案5分鐘換來9月牢飯 - 成人話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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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922186

2021-11-28 10:36 聯合報 / 記者陳宏睿/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市王姓男子是蔬果商,他在今年3月間搭乘台中客運公車時,涉嫌不斷對著一名穿著
體育服的女高中生臀部,摩擦下體,過程長達5分鐘,女學生不斷以書包阻擋,但仍無法
阻止王犯行,女學生最後鼓起勇氣,向司機通報並指證;王自知露餡,趕緊下車。台中地
院審結,依性騷擾防治法,判王9月徒刑。

判決指出,王姓男子過去已有數次涉嫌性騷擾,遭法院判決確定的紀錄,今年3月26日晚
間7時許,王在西區科博館附近,搭上一輛台中客運的公車,王在搭車期間,發現一名年
僅16歲、穿著體育服的女高中生年幼可欺,趁著當時車廂內人多,王多次靠近女高中生後
,以下體頂著女學生的臀部摩擦。

被害女學生證稱,起初時因為車廂內人多沒有發現,後來因為王不斷貼近,靠近距離讓她
覺得「有點怪」時,才發現王在摩擦她屁股的正後方,王會趁沒人注意時,有意無意磨蹭
一下,等到有乘客上車時,王又會停止犯行。

女學生說,王在她搭車期間,斷斷續續一直磨蹭她的臀部,期間她不知如何是好,有用書
包要擋王的犯行,但王仍持續性騷動作,後來到下車時,才鼓起勇氣向司機說被性騷擾,
但王看到她又向司機指證時,就匆忙下車,王的犯行長達5分鐘。

全案在台中地院審理時,王否認涉案,辯稱沒看到女學生穿制服,也不知道女學生未成年
,當時車裡乘客很多,沒有意圖性騷擾,如果有人被性騷擾,應該會當場大喊。

台中地院審理後,根據公車的車內監視器畫面、公車司機證詞、女學生證詞等證據,認定
王犯行明確,加上王過去曾有類似犯行,又對未成年人犯下性騷犯行,依法加重其刑,判
刑9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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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真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才是真正的人~~
為了滿足慾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其實是人形生物(修羅,8+9)~~

PS:同樣是人的肉身,靈魂是高靈才是人,靈魂是低靈其實是人形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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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eila avatarLeila2021-11-28
5分鍾還沒射?!
Rae avatarRae2021-11-29
沒插進去怎射
Regina avatarRegina2021-11-29
媽的,不剁掉嗎
David avatarDavid2021-11-29
台中不意外 禁的了鋁棒 禁不了肉棒
Queena avatarQueena2021-11-30
台中不意外啊 台男日常
Una avatarUna2021-11-30
其他地方就沒有?豪洨
Jack avatarJack2021-11-30
才9個月搞不好一科罰金就出來了,再犯率超高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21-11-30
很小氣喔 又沒露屌
Jack avatarJack2021-12-01
媽的垃圾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1-12-01
87
Tracy avatarTracy2021-12-01
九個月哪能易科罰金 某樓==
Rachel avatarRachel2021-12-02
加重還只有九個月,難怪一直再犯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21-12-02
這個白癡,五分鐘換九個月,九個月夠賺錢玩夠多女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