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推自由戀愛有搞頭嗎? - 成人話題討論

Table of Contents

日本雖然禁止賣春嫖娼

但在料亭自由戀愛的模式下

性交易實質合法化

那在台灣可不可以學這模式呢?

例如開飲食店,取名叫做古野家或二商巧福

一個套餐5000元,用餐時間一小時,限內用

然後在包廂內用餐,女服務生跟客人做什麼事是他們的自由

這種自由戀愛應該可以吧?

--

All Comments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2-12-05
這跟 "我不是釣,我只是把魚餌放下去等上鉤" 不是一樣?
Freda avatarFreda2022-12-06
就會出現一堆剝皮店
Lily avatarLily2022-12-07
花五千吃完什麼都沒發生你也不能怎樣
Yedda avatarYedda2022-12-08
照剝皮店的發展史 = = 2樓說的還蠻有可能的...
Quanna avatarQuanna2022-12-10
推二樓,太中肯
Puput avatarPuput2022-12-11
這沒什麼啊,當兵的時候跑去純按摩小姐都忍不住了我就是要
她給我按滿兩個小時
Megan avatarMegan2022-12-12
也店家先守規矩才行
Erin avatarErin2022-12-13
5 k太多 2k然後如果被坑風聲傳出去就不要做了
Emily avatarEmily2022-12-12
其實行業要做起來就是要有誠信 規矩 (品質標準)
嫖娼也是行業 不是嗎?
Delia avatarDelia2022-12-13
早就有人這樣主張過了,法院不鳥
Madame avatarMadame2022-12-12
看來日本司法院比較開化
Una avatarUna2022-12-13
現在早就有了,鐘點情人啊,還有全裸家正婦
Olga avatarOlga2022-12-12
現在台灣不就是這樣嗎?只是料理亭換成按摩店
Edith avatarEdith2022-12-13
就算店家老老實實做生意不剝皮,現在容留媒介性交易還是違
法,你一餐3.5000說不知道他們會在裡面打炮想騙誰
Mia avatarMia2022-12-12
難 社會氛圍太假道學
還是會走地下經濟
Ethan avatarEthan2022-12-13
那不就按摩店?
Eden avatarEden2022-12-12
越南按摩店 按摩1小時999 你們幹嘛是你跟小姐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