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聊天別亂約 男挨告性侵遭嗆賠3萬元 - 成人話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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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聊天別亂約 男挨告性侵遭嗆賠3萬元


2016-03-16 13:02 自由時報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42歲楊姓男子去年在網路聊天室認識女子
小愛(化名),雙方一拍即合,隨即相約出遊,不料事後小愛卻指控
楊男在車上性侵她;台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小愛事後曾傳LINE恐嚇
:「看你要坐牢,還是賠我 3萬元和解就好。」且小愛驗傷結果均無
明顯外傷,檢察官因而認定楊男罪嫌不足,將他不起訴。

http://news.ltn.com.tw/photo/society/breakingnews/1633939_1
42歲楊姓男子去年在網路聊天室認識女子小愛(化名),雙方一拍即
合,隨即相約出遊,不料事後小愛卻指控楊男在車上性侵她。情境照
,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處分書指出,小愛報警指控,去年10月23日凌晨 2點30分,她於網路
「UT聊天室」認識楊男,雙方隨即相約凌晨 3時許在台北市榮星花園
見面,楊男驅車前往,而後將她載到大佳河濱公園前花博白色建築物
處,於凌晨 4時許,強行要求她口交,並脫去她的衣物霸王硬上弓,
對她性侵得逞。

檢察官傳喚楊男出庭,他承認有和小愛發生性關係,但否認性侵,辯
稱當天在網路聊天室認識小愛後, 2人就相約吃宵夜,後來前往大佳
河濱公園,在車上發生性行為,當時小愛並無反抗,行為舉止也都正
常,連從公園返家的路也是小愛告知,不料隔天小愛就向他索討 3萬
元,不然就要提告,他覺得自己上當受騙。

檢察官傳喚小愛出庭,她證稱當天在車上楊男強行脫去她衣褲,她曾
對楊男說:「她那個來」,但楊男卻回「戴套就好」;檢察官詢問小
愛,當時是否有明確表達拒絕之意,小愛承認當時並未反抗,也沒有
掙脫,引起檢察官懷疑。

檢察官調查發現,小愛於事後曾傳LINE給楊男,表示:「你不用打給
我了!我已經準備要告你了, 3萬塊和解,借也要借到,看你要坐牢
,還是賠我 3萬元和解就好。」再者,小愛至醫院的驗傷結果,也顯
示並無明顯外傷,僅有陳舊性撕裂傷。此外,檢察官認為, 2人才剛
認識小愛即單獨赴約,楊男如真有性侵意圖,不太可能會開自己的車
,容易被追查。綜上所述,檢察官認定楊男罪嫌不足,今將他處分不
起訴。

新聞連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633939

(′‧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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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不是蘿莉控呢!

我只是...

只是覺得...小...女孩...有點...可...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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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niel avatarDaniel2016-03-21
簽名檔>/////<
Dora avatarDora2016-03-26
又是一個臭pu想這樣賺錢
Hedda avatarHedda2016-03-31
台女不意外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6-04-04
上聊天室真的要有風險意識,行車記錄器、聊天記錄要保留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6-04-09
這個能反告女的嗎
Adele avatarAdele2016-04-13
3萬真敢開,是鑲金的嗎?
Irma avatarIrma2016-04-18
她有穿純金的陰環吧
Adele avatarAdele2016-04-22
臭鮑魚
Hedwig avatarHedwig2016-04-27
3萬真敢開,是鑲金的嗎XD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6-05-01
標準的價錢談不攏,所以說人人都該裝一台行房紀錄器
Gary avatarGary2016-05-06
真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