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她已16歲帶去嘿咻 沒想到因這事仍挨告
2016年12月28日07:40
心機用盡卻仍賊心該敗!
《聯合報》報導,36歲高姓男子今年5月在臉書認識這位女高中生,攀談中確認她在4月已
經滿16歲,數天後邀約她第一次見面,地點是去參觀新北市土城區一間汽車旅館,當天是
星期天,女生同意前往,外出時父母也沒多問。
高帶女生進入房間,藉機靠近她,親吻、擁抱後,見女生並未抗拒,繼續愛撫、發生性行
為;當女生幫高口交,高便拿出手機錄影,女生直到口交結束,才發現高在拍攝,要他不
准拍,之後二人仍完成性行為。
女生返家後,擔心高將她的口交影片散布出去,告訴父母被男網友騙進旅館性侵,父母立
即帶著她向警方報案;新北地檢署勘驗影片,認為並未違反意願,女生也已滿16歲,今天
將妨害性自主罪處分不起訴。
不過高姓男子用手機拍下女高中生幫他口交的過程,檢方認定少女未滿18歲,高的行為已
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這部分提起公訴。(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1228/102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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