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誘9少女交換鹹濕照 重判6年2月 - 成人話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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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生誘9少女交換鹹濕照 重判6年2月


2015年07月15日15:13 蘋果日報


台南市安南區一名吳姓大學生疑有窺視狂,他在臉書上虛設三個女性
名字帳號,大頭照都貼萌女照片,從前年6月到去年1月,透過以照換
照模式,引誘 9名少女拍攝猥褻照片交換,取得10多部影片及數10張
猥褻照片,其中1人拒絕他還遭恐嚇,揚言公開裸照。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吳姓大學生脅迫使未滿十八歲之人製造猥褻行為
之電子訊號罪,依《兒少法》判刑6年2月。

一審判決書指出,被告吳姓男子(20歲)為滿足自己的性慾,從2013
年6月到2014年1月在臉書上開設名為「謝宜芳」、「顆顆顆」、「婷
婷」的帳號,並從大陸網站找來多名少女的生活照,使用在這三個帳
號,平常並拿大陸女子的生活照發文,進而與台灣的 9名少女成為好
友,並在透過臉書私訊聊一些「色色的」話題。

吳姓男子佯稱自己常拍裸照、自慰影片給男友看,詢問其他少女是否
嘗試過裸露、自拍,他願意示範給對方看,但實際上這些照片、影片
都是從大陸女網友處拿到的。

部分少女禁不起吳男遊說,透過手機、網路攝影機拍攝猥褻影片。
於部分照片跟影片沒有拍到臉,吳男再拿被害人照片彼此交換,取得
其他人的自拍照。

因吳男特別喜歡一名陳姓少女,他常要求對方拍攝裸照,陳女直覺被
騷擾而拒絕,不料吳男竟以恫嚇方式要求,揚言「如果你封鎖我,我
就直接貼在臉書上」,脅迫陳女再次自行拍攝製造裸露身體私密部位
的猥褻數位照片,陳女心生畏懼,報警處理,警方介入調查,陳姓少
女才知道臉友「謝宜芳」竟然是個男的。

警方根據陳女提供的對話記錄,查出吳男真實資料,向法官申請搜索
票,前往吳男在安南區的住處搜索,並在他的電腦裡,發現10多部影
片及數10張猥褻照片,這些照片都是9名少女受騙的證據。
(辛啟松/台南報導)

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715/6484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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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結束後,我就要回鄉下結婚了」
「可惡!原來是這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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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vira avatarElvira2015-07-19
哇屋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5-07-22
ㄎㄎㄎ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5-07-25
科科
Noah avatarNoah2015-07-28
法官我錯惹 我會改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5-08-01
噁心的人
Hedda avatarHedda2015-08-04
嘖嘖嘖嘖
Regina avatarRegina2015-08-07
為啥女換女照會成功? 女同嗎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5-08-11
我記得好像是騙她們玩遊戲 輸的就給照片
爛欸 沒本事用自己照片
Donna avatarDonna2015-08-14
ker ker ker 誰要跟我換我der出浴照啊
Ina avatarIna2015-08-17
殺個人才關6個月,裸照卻要關6年!?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5-08-20
買黑心食品都不用關了這樣要六年?
Ula avatarUla2015-08-24
a大是看過哪個殺人罪刑期是六個月的???
Delia avatarDelia2015-08-27
婷婷play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5-08-30
洪仲丘案吧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5-09-02
現在大學生這麼閒?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5-09-06
太廢了!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5-09-09
樓上,沒辦法證明殺人的‘’故意‘’,也無直接證據,如果
以殺人起訴,法盲也不是這樣。殺人罪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
期徒刑、死刑,洪案那來的殺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