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少女判1年 男強制治療9年獲釋
6小時前
【鄧玉瑩╱台中報導】彰化盧男13年前猥褻少女被判刑1年,執行完畢後被評估有再犯之
虞遭強制治療達9年,日前中監評估小組認為盧男再犯率已降為45%,但「黔驢技窮」治
療效果有限,台中高分院昨裁准盧男停止強制治療,後續交由性侵害防治中心接手評估治
療方案。
盧男下午步出監獄看見藍天時表示:「心情五味雜陳,9年的治療像在服刑,覺得很委曲
,治療沒有必要這麼久,感覺終於等到了,最想見爸媽和好好休息。」
盧男是在2007年間侵入13歲少女住處猥褻被害人被判刑1年確定,加計他所犯下的其他案
件,合併執行3年5月。2008年3月盧男入監,2011年8月執行完畢,期間台中監獄多次評估
認為盧男有再犯之虞,將盧男留置強制治療長達9年。
今年5月盧男再接受鑑定評估,再犯率從原先的54%降到45%,台中監獄評估小組投票後
,多數委員認為強制治療逾9年已是「黔驢技窮」,建議改用心理治療及電子監控代替強
制治療。台中高分檢為此向法院聲請停止強制治療,台中高分院認為盧男已符合《刑法》
「再犯危險已顯著降低」情形,准許停止強制治療。
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吳萃芳表示,盧男不是受保護管束之人,不符合戴電子腳銬規定,
也不能對他做出限制住居等強制處分,後續將交給性侵害防治中心評估。吳表示,盧男若
沒到防治中心做評估可處行政罰鍰,再通知不到須移送地檢署偵辦。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20200912/PQDR7VPGCBEMRHHJYXJW4E2B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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