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父猥褻性侵女兒94次 女童:媽媽怪我為什麼說出來 - 成人話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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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232752

2022-04-12 11:54 聯合報 /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嘉義縣一名男子趁就讀國小的女兒洗澡、玩電腦時,摸胸和下體猥褻多達94次,甚至性侵
女兒得逞,女兒害怕到晚上睡不著,「我怕爸爸突然把門打開」,最高法院依對未滿14歲
女子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罪判刑13年定讞。

判決指出,男子自女兒唸國小一年級至五年級期間,以每兩周一次的頻率,趁女兒獨自在
浴室洗澡,或在房間內使用電腦,從後方抓住女兒的手,用腳夾住女兒身體,再用手來回
撫摸女兒胸部和下體,次數多達94次。

再者,他在女兒唸國小二、三年級,和就讀國小四、五年級期間,二度用手指性侵女兒得
逞。

他否認犯行,供稱沒有在女兒洗澡時進去浴室,女兒玩電腦時也沒有在房間內,可能是因
為他不想讓女兒去住阿姨家的關係,才會出言陷害他。

女兒作證指出,爸爸最常摸她的地點是浴室和玩電腦的地方,「我覺得很噁心,覺得為什
麼他要這樣」、「媽媽會一直怪我,怪我為什麼說出來」、「會因此睡不著,我怕爸爸突
然把門打開」、「跟媽媽講沒有用,父親會打媽媽」等語。

一、二審法院根據社工輔導輔導紀錄等相關卷證資料,認定男子確實有猥褻、性侵女兒,
認為男子身為父親,本應負起照顧女兒的責任,保護女兒不受他人侵害,並給予溫暖、享
有父愛的成長環境,卻在本是女兒最為安心的住處內,猥褻、性侵,且犯後否認犯行,導
致女兒身心受創,影響正常發育,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等罪,判刑13年


案件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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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真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才是真正的人~~
為了滿足慾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其實是人形生物(修羅,8+9)~~

PS:同樣是人的肉身,靈魂是高靈(ex:神靈,人靈,高等級的鬼..)才是人!!
靈魂是低靈(ex:低等級的鬼,動物靈..)其實是人形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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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a avatarCara2022-04-10
嘉義縣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22-04-15
南部有很多鬼父
Belly avatarBelly2022-04-10
智缺的父母到畜都是
Steve avatarSteve2022-04-15
幹 垃圾...
Lucy avatarLucy2022-04-10
這種人被剁手腳 不會得到任何同情
Quanna avatarQuanna2022-04-15
簽名檔
Ina avatarIna2022-04-10
垃圾鬼父,垃圾媽媽,難怪湊一對
John avatarJohn2022-04-15
弱智夫妻
Yuri avatarYuri2022-04-10
不要再貼新聞了啦
Olive avatarOlive2022-04-15
8+9一多就是這樣
Agatha avatarAgatha2022-04-10
媽媽也要關個3~5年吧,垃圾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22-04-15
這對父母噁心到爆
Sarah avatarSarah2022-04-10
垃圾父母應該公開照片
Yedda avatarYedda2022-04-15
媽媽也關一關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