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師性侵女學生 家長發送判決書竟挨告 - 成人話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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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531/875072/

狼師藉口幫女學生整骨,帶她到空教室性侵。

示意圖
http://imgur.com/VE4YQet

2016年05月31日19:20

新北市一名楊姓補教狼師前年假借「整骨」名義性侵一名女學生,
竟辯稱是「用手撈白帶」,去年被判刑1年4月,
事後被害少女的家長翻攝判決書首頁傳給另名家長,
並請補習班老師代為發送判決書給其他學生看,
結果遭楊男反告誹謗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
不過新北地檢署認為發送判決書並無捏造不實訊息,且此事與公共利益有關,
今將少女的家長不起訴。

處分指出,在新北市五股區一家補習班擔任教師的楊男(58歲),
前年6月間假藉「整骨」名義,將一名寄宿補習的15歲女學生帶到無人的教室,
指侵得逞多次,挨告後還辯稱是女學生下體發臭,且有很多分泌物滴落,
他怕沾到地毯,便「用手撈白帶」,才不慎觸碰到女學生下體。

但不被法官採信,依利用權勢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
判刑1年4月,案件目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不過去年8月間,被害女學生的家長收到一審判決書後,
將記有楊男的姓名、住址等年級資料的判決書首頁,拍照傳給另一名補習班學生家長。

同月底又拿判決書,交給補習班另名老師,要求代為發給其他學生。

楊男得知後,怒告女學生家長涉嫌加重誹謗、
違反《個資法》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等罪嫌。

被害女學生家長則辯稱,她認為法院判決太輕,才拿給學生家長看,
並請補習班老師代為發放,目的是避免其他女學生受害。

檢方認為,楊男的犯行已被法院判刑,被害女學生家長傳給別的家長看的判決書內容,
的確與楊男犯性侵案的判決書相符,並無捏造不實訊息毀損名譽的行為。

而家長收到記有楊男年籍資料的性侵案起訴書、判決書,
是因她是被害女學生的法定代理人,並非主動非法蒐集他人個資,
且年籍資料也與《個資法》所規定的病歷、基因、性生活等個資不符。

另外,楊男身為補教老師卻侵犯女學生,此事已非僅涉私德,而與公共利益有關,
判決書內容攸關未成年少女、學童的受教安全,
此舉並非以損害告訴人利益為唯一目的,因此處分不起訴。

(游仁汶/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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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6-06-02
新北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6-06-03
日常
Jacob avatarJacob2016-06-04
笑話,判決書是公眾可看見的好嗎,網站上一堆
Susan avatarSusan2016-06-05
法院認證
Joseph avatarJoseph2016-06-06
是啊!上網就看得到了!
Lucy avatarLucy2016-06-07
新北
Susan avatarSusan2016-06-08
還是有點差異,網路只有姓名,家長發送的正本會有住址、
身分證字號和出生年月日
Andy avatarAndy2016-06-09
網路上的判決文裡的個資不是都變成OOXX嗎
Jacky avatarJacky2016-06-10
這樣大家都知道我的技能了怎麼可以,我要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