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佛心給性侵男緩刑 他竟繼續嘿咻還要女友去賣淫 - 成人話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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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17/3382965

2018-09-23 11:06 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即時報導

鄭姓男子2年前和年僅15歲女友性交,因初犯無前科獲緩刑2年,但期間非但未履行條件,
還繼續染指未成年女友,甚至要她去做性交易賺錢,法院斥責鄭「剛滿20歲,就如此為惡
!」認定緩刑寬典已不能達預期效果,裁定撤銷。

檢警調查,鄭男2016年剛滿18歲時,就和才15歲的女友發生性行為,直到對方家人發現才
報警,鄭也坦承有和未成年女子性交,被檢方依法起訴。

審理時,鄭自述國中畢業後沒有升學念書,現從事場地布置,已經出師,法院考量他犯後
坦承、無前科,被害少女不願提告,其母親也表示對鄭宣告緩刑沒有意見等語,法院考量
其年紀尚輕,經偵審程序後應能所警惕。

法院並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處鄭有期徒刑4個月,緩刑2年,期間付保護
管束,並應向指定機構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接受法治教育課程1堂。

但檢方認為,判決已經在去年3月生效,而緩刑2年條件中包含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鄭卻
僅僅履行3小時,而且又在緩刑期再犯性侵,導致被羈押至今,認為緩刑已無預期效果,
有執行刑罰必要,所以聲請撤銷。

法院審酌鄭前案的裁判書、觀護資料,以及另案涉犯性侵起訴書,發現他除了繼續和未成
年女友「數次」發生關係,甚至為了營利而「數次」媒介女友和他人性交。

此外,鄭又因竊盜、違反性侵害犯罪防制條例等,經檢察官先後起訴,法院更斥「鄭年方
20,就如此為惡」,加上不履行附帶條件,認定給予緩刑寬典無法產生預期效果,裁定撤
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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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輩子是人的人才是人(屬於人道,本性人性)!!!
上輩子是動物或鬼的人叫修羅(屬於修羅道,本性非人性,自以為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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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andy avatarSandy2018-09-26
射精優先
Damian avatarDamian2018-09-29
人材!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8-10-02
年幼無知的妹仔真多
Hazel avatarHazel2018-10-05
低能法院,繳稅養你們這些垃圾有個屁用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8-10-07
樓上都不看給緩刑的情狀ㄇ 用大腦不難吧
Susan avatarSusan2018-10-10
法盲的酸民XD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8-10-13
四樓加油好嗎
Madame avatarMadame2018-10-16
原來樓上幾位跟性侵犯站在一起的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8-10-19
XDDDD
Jake avatarJake2018-10-22
不要理他就好
Andy avatarAndy2018-10-24
四樓看不懂字大家不要苛責了
Daniel avatarDaniel2018-10-27
營利…超誇張
Jake avatarJake2018-10-30
開法院的還談什麼佛心啊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8-11-02
好可憐字都看不懂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8-11-05
台女
Cara avatarCara2018-11-07
15歲懂得幫爸媽賺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