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算包養嗎?
一個月也才3次,
每個月固定匯1~2萬港幣,
2萬港幣大約是 78857 台幣
算一算 1 次 26285 元
難怪 Vivi 好賺
包月不是應該要吃到飽嗎?
難怪鄉民都不包月
: 判決指出,王男出庭時坦承,他2012年就透過網路結識代號「Vivi」、「娟」的林女,雙
: 方協議成立「包養」關係,他每月固定匯1到2萬元港幣到林女開的香港匯豐銀行戶頭,林
: 女再透過通訊軟體「Kakaotalk」與他聯絡,只要他指定時間地點傳訊如:「7:30永和探
: 索你ok嗎?」林女就會依約前往與他發生性行為。
: 王男指出,他與林女發生性行為的頻率大約每月3次,一年大約40次,5年來近200次,地
: 點則包括薇閣精品旅館大直館、探索汽車旅館永和館、延平館、承德館、北投麗禧溫泉酒
: 店、依戀愛旅旅館、淡水艾蔓精緻旅館、烏來璞石麗緻溫泉會館、板橋悅喜商務飯店、百
: 麗旅店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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