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和女同事吵架 一夜纏綿才知「很相配」
2019-03-28 15:52聯合報 記者呂開瑞╱即時報導
桃園市吳姓男子和一名女同事原本不同部門,還曾吵過架,2年多前調到同單位,因常一
起外出訪客戶和洽談業務而愈走愈近,後來發展成婚外情,吳男多次到摩鐵或女同事家中
共宿、親熱。
吳姓男子一年多前數度在深夜躲開妻子講電話,一講就數十分鐘,妻起疑,從丈夫手機
Line通訊中,發現和女同事有親密對話,2人以「老公」、「寶貝」互稱,還有「很相配
」等對話,吳妻追問後,吳承認和女同事「有去過摩鐵幾次」,吳妻氣得控告2人通姦。
法院審理時,吳姓男子承認每周和女同事親熱一到二次,往來一年多,女同事也認了偷情
。2人在審理中都向吳妻道歉認錯、賠了一筆錢獲得原諒,吳妻向法院訴回告訴,法官判
決公訴不受理。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3724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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