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到14歲小蘿莉 竟被討10萬「養成費」 - 成人話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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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到14歲小蘿莉 竟被討10萬「養成費」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125/104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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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1名鄭姓男子(24歲),從事旅遊業,去年1月間,在臉書上結識一名外型甜美的14
歲少女,雙方相談甚歡,鄭男積極追求遂成男女朋友。怎料猴急的鄭男,竟帶少女回家過
夜嘿咻。此事被少女的前男友得知,竟趁機敲詐鄭男說:「當初為了養這個女友,花了我
不少錢!」威脅對方要給10萬元當作生活費

鄭男跟女友因為籌措不出錢,也不堪其擾,遂報警向警方坦承說:「我上了少女,但我是
因為被別人威脅要錢!」警方介入調查,但鄭男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明顯違法,仍
遭移送法辦。

法官考量雙方是合意性交,少女也替男友求情說:「我們被別人威脅,才會求助警方。」
法官認為鄭男沒有前科,犯案後態度良好。日前判決出爐,法官依與未成年少女性交罪,
判3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仍可上訴。(突發中心陳偉周/基隆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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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andy avatarSandy2017-01-29
那警方怎麼沒查前男友有無發生關係呢
Queena avatarQueena2017-02-02
緩刑兩年 這樣判有差嗎
Harry avatarHarry2017-02-05
14歲嫩妹 已羨慕
Robert avatarRobert2017-02-08
前男友s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7-02-12
緩刑兩年 就是16歲後就可以盡量督了
Faithe avatarFaithe2017-02-15
前男友垃圾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7-02-19
鄭男真笨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7-02-22
太爽了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7-02-26
前男友是怎麼知道的?
Andy avatarAndy2017-03-01
小蘿莉跟前男友依然在聯絡啊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7-03-05
樓上突破盲點..
Elma avatarElma2017-03-08
前男友:最近怎麼鬆了? 女:他比你大
Ida avatarIda2017-03-11
綠綠的?
Ula avatarUla2017-03-15
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