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1日18:28
(更新:新增動新聞)
宜蘭一家餐廳郭姓業者,被女員工小茹(化名)指控因她犯錯就對她摸臀,前後總共4次
,還虧女員工「跟老闆娘一樣漂亮」,女員工不堪受辱遂對郭姓業者提出性騷擾告訴,法
院審理時,因有其他同事目擊指證,認定郭姓業者摸臀行為構成性騷擾,判他4個月徒刑
,得易科罰金12萬元。
判決書指出,女員工小茹在今年5月底至7月中旬在男子郭金德所經營的餐廳工作。小茹指
控,工作第三天時,因她工作犯錯,和同事在餐廳櫃臺討論為何犯錯的時候,郭姓業者罵
她做錯了,隨後竟伸手摸她屁股,當時正好被同事林姓少女瞧見。小茹指控,郭男從她到
餐廳工作後至今年6月13日間,共對她摸了4次屁股。
「(小茹)上班不到一個禮拜我就看到」林姓少女證稱,案發時,三人先後進到餐廳櫃臺
,小茹走第一個,老闆第二,他尾隨在後,當時三人正在討論為何小茹會犯錯,小茹當時
穿著白色裙子,並承認自己犯錯,隨後就看到郭男伸手對小茹摸臀,「有點懲罰的意思」
,「由下往上摸」。然郭男否認摸臀,認為是2人因離職而挾怨報復,但法官認為是臆測
之詞。
法官認為,台灣當前經濟景氣不佳,勞動環境惡劣,員工遇到不合理工作條件或職場環境
,為保住微薄收入而忍氣吞聲,面對職場性騷擾,因舉證不易,循正常管道恐破壞與同事
及上司關係,司法審理程序曠日廢時,被害人又得回憶重述案發經過,對被害人造成二度
傷害。
小茹出庭時表示,「擔心講了沒工作,要賺錢養自己」,林姓少女也說目擊案發經過,但
都沒跟家人說,「怕不讓我工作」,事後來離職後才又提起。法官認為符合民情,並無不
合理之處,認為郭男所說不足採信,其犯行足堪認定。
法官認為,郭男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觸摸其
臀部之行為罪。審酌郭男為逞一己私慾,恣意觸摸小茹臀部,欠缺對她人身體尊重,漠視
他人身體自主權,讓告訴人感到不舒服,所為非可取,犯後否認犯行,判他4個月有期徒
刑,得易科罰金。另3次犯行,因無人目擊,且郭男否認,無積極證據,判他無罪。(林
泊志/宜蘭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1211/1009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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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新增動新聞)
宜蘭一家餐廳郭姓業者,被女員工小茹(化名)指控因她犯錯就對她摸臀,前後總共4次
,還虧女員工「跟老闆娘一樣漂亮」,女員工不堪受辱遂對郭姓業者提出性騷擾告訴,法
院審理時,因有其他同事目擊指證,認定郭姓業者摸臀行為構成性騷擾,判他4個月徒刑
,得易科罰金12萬元。
判決書指出,女員工小茹在今年5月底至7月中旬在男子郭金德所經營的餐廳工作。小茹指
控,工作第三天時,因她工作犯錯,和同事在餐廳櫃臺討論為何犯錯的時候,郭姓業者罵
她做錯了,隨後竟伸手摸她屁股,當時正好被同事林姓少女瞧見。小茹指控,郭男從她到
餐廳工作後至今年6月13日間,共對她摸了4次屁股。
「(小茹)上班不到一個禮拜我就看到」林姓少女證稱,案發時,三人先後進到餐廳櫃臺
,小茹走第一個,老闆第二,他尾隨在後,當時三人正在討論為何小茹會犯錯,小茹當時
穿著白色裙子,並承認自己犯錯,隨後就看到郭男伸手對小茹摸臀,「有點懲罰的意思」
,「由下往上摸」。然郭男否認摸臀,認為是2人因離職而挾怨報復,但法官認為是臆測
之詞。
法官認為,台灣當前經濟景氣不佳,勞動環境惡劣,員工遇到不合理工作條件或職場環境
,為保住微薄收入而忍氣吞聲,面對職場性騷擾,因舉證不易,循正常管道恐破壞與同事
及上司關係,司法審理程序曠日廢時,被害人又得回憶重述案發經過,對被害人造成二度
傷害。
小茹出庭時表示,「擔心講了沒工作,要賺錢養自己」,林姓少女也說目擊案發經過,但
都沒跟家人說,「怕不讓我工作」,事後來離職後才又提起。法官認為符合民情,並無不
合理之處,認為郭男所說不足採信,其犯行足堪認定。
法官認為,郭男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觸摸其
臀部之行為罪。審酌郭男為逞一己私慾,恣意觸摸小茹臀部,欠缺對她人身體尊重,漠視
他人身體自主權,讓告訴人感到不舒服,所為非可取,犯後否認犯行,判他4個月有期徒
刑,得易科罰金。另3次犯行,因無人目擊,且郭男否認,無積極證據,判他無罪。(林
泊志/宜蘭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1211/1009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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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hinaTaiwan: 這ID不推不行09/28 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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