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有寫信給柯P 建議設性交易專區 - 成人話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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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轉給台北市警察局是很正常的,因為現在性交易專區的主管機關

是各級的警察機關(社會秩序維護法的主管機關)

雖然成立性交易專區是地方自治事項,但是根據法律規定要成立必須先要先制定自治條例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91-1條 第一項

直轄市、縣(市)政府得因地制宜,制定自治條例,規劃得從事性交易之區域及其管理。

目前台北市市議會尚未制定 "台北市性交易服務者及場所管理自治條例"

反觀目前有制定相關條例的是

1.臺中市性交易服務者及場所管理自治條例

2.臺南市性交易服務者及性交易場所管理自治條例

3.宜蘭縣性交易服務者及場所管理自治條例

4.桃園縣性交易管理自治條例

5.澎湖縣性交易服務者及場所管理自治條例

所以你寫信給市長信箱沒用阿,有權力訂定並通過自治條例的是 市議會 不是 市政府

建議你可以寫信給市議員大聲幫忙捍衛 您的合法性交易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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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egan avatarMegan2015-01-11
八卦反指標跑來sex版發正常文,不知如何是好...
Sandy avatarSandy2015-01-14
箭頭阿
David avatarDavid2015-01-17
參考sod?
Olive avatarOlive2015-01-20
感覺好像很有道理 但是給箭頭
Ivy avatarIvy2015-01-23
柯柯柯
Bennie avatarBennie2015-01-26
這篇給推
Ingrid avatarIngrid2015-01-29
這行利潤超高 現在某些人賺翻 合法化就沒了 當然不準過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5-02-01
台灣不管哪黨都不會搞啦,柯八成也不敢
柯敢我支持,但設在哪那邊居民一定反對
因為房價會跌啊
Agatha avatarAgatha2015-02-05
我認為去罪化好了 鴿子抓壞老闆或年齡不法之類就好
Iris avatarIris2015-02-08
去罪化+1,但要加重課稅以及強制健檢,買春者須先向市政
府登記並附健檢明細
Thomas avatarThomas2015-02-11
只能2016選致中當總統了,我相信他會解決的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5-02-14
買春要登記誰買?還不如費用包含均攤給性工作者的醫療
保險較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