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不滿朋友也被性侵爆發乾爹獸行 雲林色男判700多年 - 成人話題討論

Table of Contents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350910

2020-02-17 16:40 聯合報 / 記者蔡維斌/雲林縣即時報導

雲林未成年少女從小學四年級到國一,被她稱為「乾爹」的母親同居男子,合計共性侵約
96次,直到被害少女得知連她未成年的朋友,也被乾爹灌醉伸狼手得逞,一怒之下,去年
揭露乾爹獸行,雲林地方法院今天依妨害性自主罪,一罪一罰共判他7百多年,兩案合併
應執行22年。

53歲男子,104四年間和離婚育有一男一女的婦女同居約2年,婦人的子女稱陳男為「乾爹
」,四人同居生活和樂。

後因男子賣掉房子,搬回老家居住,同居婦人才帶著子女也回自己娘家居住,兩人分居後
,婦人的子女不滿舅舅老愛和家人爭吵,於107年間,先後再逃家跑去和乾爹居住,直到
婦人的女兒,去年將被乾爹連續性侵之事爆出來,婦人才報警處理。

被害少女向檢警指稱,她從小學四年級起到六年級,和媽媽一起和乾爹住一起不久,乾爹
常利用母親不在時,性侵她得逞,平均1月有3次以上,有次載他們去海邊玩,也趁大家不
注意,在車上性侵得逞,2少女被性侵達約96次。

檢警指出,由於男子疼小孩,平時也常摟摟親親,表現很親暱,致母親也不以為意,雖少
女曾透露乾爹碰她身體,但母親以為可能不是故意且也沒有證據,就沒予追究。

直到前年,被害少女的朋友來找她玩,和乾爹相識後不久,乾爹竟將她朋友灌醉後伸出狼
爪,先後得逞5次。後來,被害少女指稱,她升國中後,對乾爹的性行為更感噁心,曾用
刀片割自己的手腳、舌頭自殘,後來得知連她的朋友都受害,她無法忍受,才將事情爆發
出來。

男子稱兩女子都是自願和他發生關係,但不為檢察官接受,被害少女的哥哥也證稱他們曾
四4人共床,晚上有時感覺床在動,他妹妹原睡在他旁邊,但睡醒變成睡在乾爹那邊。檢
方起訴並求處重刑。

雲林地方法院依妨害性自主罪,以一罪一罰判每罪田7年4月,共性侵96次,合計判717年
又4月,另一少女被性侵5次,每罪3年4月共計17年。兩罪合併應執行22年。
--
有些人的靈魂來自人道=>陽人

有些人的靈魂來自畜牲道或餓鬼道=>陰人

我只承認靈魂來自人道的人才是人

--

All Comments

Agnes avatarAgnes2020-02-22
怎麼罰的可以罰到七百多年????
Carol avatarCarol2020-02-26
看看之前姦殺棄屍才罰幾年 台灣法官真的腦子有問題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20-03-01
乾她媽的及掰爹
Poppy avatarPoppy2020-03-06
一樓,一罪一罰
Noah avatarNoah2020-03-10
少女會不會是不能忍受同學和乾爹在一起
Hedda avatarHedda2020-03-14
700多年合併變22一罪一罰根本就笑話
Linda avatarLinda2020-03-19
我數學很差 不過我知道717+17不會是22 偉哉一罪一罰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20-03-23
一罪一罰再合併 犯罪天堂就在臺灣
John avatarJohn2020-03-27
法盲不要丟人現眼
Irma avatarIrma2020-03-31
你說她吃醋才舉報 那之前曾跟母親透露乾爹碰她身體幹嘛
之後又自殘幹嘛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0-04-05
所以以後我跟人買7百多元可以只給22元的意思嗎?
Hazel avatarHazel2020-04-09
建議當法官需要社會大學歷練幾年,不要只是考試機器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20-04-13
建議樓上可以翻個刑法 不要只會出一張嘴
Hedy avatarHedy2020-04-18
整天罵法官 你真以為他可以像鄉民用鍵盤隨便判案==
Queena avatarQueena2020-04-22
羨慕開苞兩少女… 不是 這人是禽獸…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0-04-26
一罪一罰判七百多年,合併執行22年... 呵呵呵
Ula avatarUla2020-05-01
法官是按照法條判刑
Noah avatarNoah2020-05-05
合併執行又變少 一罪一罰完全沒屁用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20-05-09
看推文就知道臺灣法治教育還有很長的路
Ida avatarIda2020-05-14
啊法官脫離常理現實噴他不行嗎?
Lauren avatarLauren2020-05-18
哪個部分脫離常理?
依法審判 脫離到哪?
Lily avatarLily2020-05-22
說合併執行減少的找你選區立委阿,法律是法官寫的嗎
立委修法,然後判決不爽怪法官,頗ㄏ
Connor avatarConnor2020-05-27
700怎麼變成22?
Enid avatarEnid2020-05-31
一樓又是網路法官,不懂裝傻好嗎!
Ethan avatarEthan2020-06-04
法盲不要丟人現眼
想玩人民公審請去中國
Jack avatarJack2020-06-09
逃家去找乾爹住是......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0-06-13
垃圾家長要負最大責任
Lydia avatarLydia2020-06-17
為啥700多+17=22有沒有大法官開示一下
Candice avatarCandice2020-06-22
法律該修了...
Kama avatarKama2020-06-26
717年,笑死人= =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0-06-30
台灣的司法本身就是個笑話,不管是立法的還是執行的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20-07-04
少女佔有慾太強了。。。
Puput avatarPuput2020-07-09
有夠噁的去死
Joe avatarJoe2020-07-13
96次是96條 不是1條
James avatarJames2020-07-17
偷2次東西當然算犯2次罪不是1次
這個答案鍵盤法官們接受嗎
Poppy avatarPoppy2020-07-22
一堆法盲 堪憂阿
Elma avatarElma2020-07-26
說少女吃醋得,腦袋有問題嗎?!
Liam avatarLiam2020-07-30
臺灣法官永遠都只會說依法處理,一點用處都沒有。
Steve avatarSteve2020-08-04
看了一下推文覺得果然台灣人跟中國人同本同源毫無法治
概念可言^ ^,幫補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