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檔案/乘機性侵 追訴權20年 - 成人話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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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檔案/乘機性侵 追訴權20年

2018-11-08

本案酒醉女子遭乘機性交後,雖未於第一時間提告,但因本案符合刑法第80條規定,犯乘
機性交罪者面臨最重本刑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訴權20年時效,還來得及揭發
惡行;至於同法條追訴權最長的30年,則適用於殺人或販毒者,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
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過,民眾要注意的是,面對更常遇到的非告訴乃論罪,如公然侮辱、性騷擾等,追訴權
時效則是相對短的6個月,受害隔日即起算。
(記者溫于德)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24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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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niel avatarDaniel2018-11-11
lp哥,好早
Irma avatarIrma2018-11-14
被冷醒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8-11-17
找咩咩一起睡就不冷了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8-11-20
想了20年覺得不對勁
Ula avatarUla2018-11-23
高興太早了,追訴期是一回事,證明又是
Irma avatarIrma2018-11-26
一回事,事發後地洗乾淨了,屄跟屌沖乾淨的話
還想入罪於人?
Daniel avatarDaniel2018-11-29
可先收集資料再決定性侵還是自願啊 完全看對不對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