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控前夫霸王硬上弓求償 法官因這理由駁回 - 成人話題討論

Una avatar
By Una
at 2020-09-14T19:10

Table of Contents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91422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

桃園市黃姓女子於2012年與苗栗縣吳姓男子登記結婚,黃女與吳男婚後育有2名兒女,但
夫妻倆於去年1月離婚。之後黃女指控,吳男於去年2月間在黃女位於桃園市住處違反其意
願霸王硬上弓,之後吳男還以通訊軟體LINE出言恐嚇要硬上黃女,黃女因此向苗栗地院提
告,向吳男求償35萬元。苗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2人對話紀錄內容不足以證明吳男性
侵黃女一事屬實,而黃女無法證明遭前夫性侵,其主張前夫應賠償35萬元難以准許,因此
駁回黃女之訴。

黃女主張,與吳男離婚後2人共同負擔行使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但吳男竟在去年2月間對
其性侵,之後還傳訊息稱「硬是要讓我強迫你做任何事!逼我真的要去強上你!」 ,因
此要求前夫賠償。

黃女更稱,同日吳男更傳送「我真的越想越生氣,跟我沒感覺沒那心思,跟別人就願意隨
便來!越想越火大、「你跟他也不愛…也做了!一切都是需求…還是要我每個月不定時強
上你?」、「我的想法很噁心是吧?很爛是吧?…」等等訊息恐嚇。

吳男則否認性侵黃女,2人當天也未做愛,黃女列舉的對話紀錄是2人因小事爭執,對話紀
錄均為情緒上用語,更無恐嚇黃女,卻被黃女刻意扭曲成其性侵黃女的事實。

苗栗地院法官認為,黃女既然主張遭性侵,針對相關侵權行為事實,應負舉證責任。而從
對話紀錄可認為吳男所言為與黃女口角爭執間抒發情緒用語,難以認定對話內容足以佐證
吳女指稱遭性侵屬實。

另外,吳男對黃女所指稱「你強姦我還不夠,你還要糾纏嗎!」、「我現在閉上眼睛都能
想到你對我做那噁心的事情」、「 這才讓我覺得髒」等語,並無任何肯定回覆,且吳男
回覆內容難以認定為承認強制性交指控。

苗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黃女所提出之證據,尚不足以證明吳男對其有違背意願、強制
性交侵權行為,黃女所主張吳男應賠償35萬元自然沒有根據,難以准許,故駁回黃女之訴。

--

註: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108 年訴字第 637 號民事判決


貳、實體方面

(第一項部分省略)

一、原告主張:……被告另於同日以LINE傳送「我真的越想越生氣…跟我沒感覺沒那心思
…跟別人就願意隨便來!越想越火大!」、「跟我做時調情都不願意…甚至什麼都不願意
做!跟別人還可能願意!真他媽的!讓人火大!」、「硬是要讓我強迫你做任何事!逼我
真的要去強上你!你有需求就隨便找…,我有需求只能找你…不然就忍著!…如果不願意
!那也就只是證明…」、「需求只是一個藉口…實際是如何只有你自己知道!一個需求…
引發這些事情來…你自己看看值不值得?你就當以需求名義…來看待我!反正我在你眼裡
什麼都不是…只是一個在你上班時能幫你顧小孩的工具而已」、「你跟他也不愛…也做了
!一切都是需求…還是要我每個月不定時強上你?」、「我的想法很噁心是吧?很爛是吧
?…」、「我們雖然沒什麼關係了…但我們才離婚一個多月」、「今天你沒講那些話…我
不會被你挑釁到」、「我一直以來…都不曾強迫你什麼!除非你硬是挑釁我…又氣頭上,
不如你告我啊」、「你就不懂得什麼羞恥心道德心!」、「你卻做出這種缺少禮義廉恥的
行為」、「你不覺得你一直說死…好像正和我意嗎?死了我才能跟小孩說媽媽情況!不是
嘛?」等內容(下稱系爭對話內容)恐嚇原告,並於同日凌晨5 時2 分連續不斷傳送數則
簡訊,發現原告未回覆,即撥打多通電話予原告,使原告不堪其擾而回覆,被告仍不斷糾
纏原告至同日6 時56分,對原告造成精神及心理沉重壓力、無奈及委屈,侵害原告人格法
益且達情節重大之程度,又系爭對話內容中被告揚言每個月不定時性侵原告,侵害原告身
體健康、自由及概括性人格權,主張非財產上損害350,000 元。……

四、得心證之理由:

(一)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
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
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5條第1項前
段固有明文。然按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係以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為成
立要件;且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者,應就行為人之行為具有故意或過失,及不法侵害其
權利之事實負舉證責任(最高法院54年台上字第1523號民事判例、70年度台上字第2550號
判決意旨參照)。

(二)被告有無於108 年2 月17日對原告為違背意願、強制性交之行為?

1.查原告主張被告於108 年2 月17日7 時30分許,在原告之桃園市住所,違反原告之意願
而對原告強制性交之侵權行為乙節,已為被告否認,自應由原告就上開侵權行為事實,負
舉證責任。

2.被告對原告固有為系爭對話內容,然被告在系爭對話紀錄亦緊接稱「我的想法很噁心是
吧?很爛是吧?這想法…就如同比照你的想法!」、「我對你說的…會強迫你做的事情都
是氣話…雖然這樣說…但我沒那個心這樣對你!」等語,堪認被告所述均為與原告口角爭
執間抒發情緒之語,尚難執系爭對話內容佐證原告指稱被告違背其意願為強制性交乙節屬
實。又觀之系爭對話紀錄,被告對於原告所指稱「你強姦我還不夠,你還要糾纏嗎!」、
「我現在閉上眼睛都能想到你對我做那噁心的事情」、「這才讓我覺得髒」等語,並無任
何肯定回覆,被告之回覆內容亦無從憑以認屬承認原告關於強制性交之指控,且原告上開
對話內容所指強姦、噁心的事情是否同一,及上開內容是否與原告所指稱被告於108 年2
月17日對原告為違背意願、強制性交之行為乙節相關,均屬可疑。是原告所提出之證據,
尚不足以證明被告對其有違背意願、強制性交之侵權行為,原告復未提出其他證據佐證,
其指述被告於108 年2 月17日對原告為違背意願、強制性交之行為等語,顯屬無據,自非
可採。

(三)原告主張被告上開違背意願性交行為侵害原告之身體,請求被告賠償非財產上損害
350,000元,有無理由?

原告既無法證明被告有其所指上開違背原告意願強制性交之情事,即難認被告有原告所指
之侵權行為,是原告依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前段、第195 條第1 項規定,請求被告賠償非
財產上損害350,000 元,自屬無據,難以准許。

(四)被告有無原告所指恐嚇之侵權行為?

1.查原告主張被告於108 年2 月17日以系爭對話內容恐嚇原告乙節,已為被告否認,自應
由原告就上開侵權行為事實,負舉證責任。

2.被告固有對原告稱系爭對話內容,惟衡以男女因交往相關事宜如分離之階段,若雙方未
能理性討論處理,一方選擇以沉默或逃避等方式面對,他方在遭受突襲而深陷失望、焦慮
、痛苦甚或憤恨之情感泥沼中,亟欲釐清問題或挽回感情,總想方設法一再要求對方回應
,本為常見之人性反應,此舉雖非理性,於社會道德評價上亦有可議,惟非必當然得以侵
權行為相繩之,其不法性之判斷仍應視該行為是否遠超出社會合理容忍之界限。細繹系爭
對話紀錄及對話內容,兩造間確有相關爭執,雖可見被告於108 年2 月17日,有多次密集
傳送訊息及撥打電話予原告,然系爭對話紀錄多見被告係不斷質疑原告甫離婚不久而一夜
未歸之原因,其用語雖較為直接或粗俗,惟並未見有何明確傳達惡害以威脅原告之用詞,
系爭對話內容應屬情緒性用語,佐以被告於系爭對話之用語多為假設語氣及情緒抒發內容
,並於對話間稱「我的想法很噁心是吧?很爛是吧?這想法…就如同比照你的想法!」、
「我對你說的…會強迫你做的事情都是氣話…雖然這樣說…但我沒那個心這樣對你!」等
語,可徵系爭對話內容均屬其自我情緒性用語,應僅係被告表達其對原告之感受並透露不
滿之情緒,並未告知將來之惡害,且難認有加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意
思,亦應不構成恐嚇危害安全。又原告先於系爭對話紀錄稱我會死等相關內容,被告方稱
「你不覺得你一直說死…好像正和我意嗎?死了我才能跟小孩說媽媽情況!不是嘛?」等
語,更證系爭對話內容均為被告回應原告所述而使用之情緒性用語,並非告知將來之惡害
,亦難認有加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意思,且原告見此內容,應不致因
此心生畏怖,客觀上尚難認屬恐嚇之言詞。從而,尚難認被告所稱系爭對話內容及多次傳
送訊息、撥打電話之行為已達恐嚇致生危害原告安全,或已遠超出社會合理容忍之程度,
被告應無構成侵害原告權利之故意或過失不法行為可言。故原告以此認被告有恐嚇其而侵
害原告身體健康、自由及概括性人格權,並據以請求損害賠償部分,即屬無據。

(五)原告主張被告上開恐嚇行為侵害原告之身體、健康及概括性人格權,請求被告賠償
非財產上損害350,000 元,有無理由?

原告既無法證明被告有其所指上開恐嚇之情事,自難認被告有原告所指之侵權行為,是原
告依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前段、第195 條第1 項規定,請求被告賠償非財產上損害
350,000 元,即屬無據,難以准許。

--

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
Tags: 做愛

All Comments

超有女友fu 的雞

Connor avatar
By Connor
at 2020-09-14T14:11
※ 引述《tmen520 (廢文王)》之銘言: : 各位大懶叫午安 : 有沒有人吃魚喝茶或花錢買幹 遇過那種超有女友戀愛fu的雞 : 就是從前戲 親吻 撫摸 脫衣服 摳逼 插入...都深情款款 完全很自然地在做愛 : 一整個根本就像在跟女友溫存 : 不像一般那種一進房間就脫光光直接幹 呻吟聲也是很假 : 各位 ...

超有女友fu 的雞

Candice avatar
By Candice
at 2020-09-14T11:07
各位大懶叫午安 有沒有人吃魚喝茶或花錢買幹 遇過那種超有女友戀愛fu的雞 就是從前戲 親吻 撫摸 脫衣服 摳逼 插入...都深情款款 完全很自然地在做愛 一整個根本就像在跟女友溫存 不像一般那種一進房間就脫光光直接幹 呻吟聲也是很假 各位老司機有遇過嗎 -- 西周有周文王 ptt有廢文王 - ...

兇宅(短篇)

Edwina avatar
By Edwina
at 2020-09-12T22:02
不能住進去的房子,否則將會..... 「你好,我要租房子。」 「呵呵呵、可以,你是學生嗎?我們這裡有一棟房子好便宜的……什麼?你就一個人? 當然!價錢還是一樣。」 就在一切談妥後,我就搬進了這棟三層樓的公寓裡。 也只有我一個人來住。 房租一個月五千塊,房東給我鑰匙就讓我開門進來了。 我住 ...

老公死亡還未滿1年 她與人夫嘿咻判賠40萬

Frederic avatar
By Frederic
at 2020-09-12T19:09
老公死掉的人妻因悲傷更渴望做愛 尤其是對有婦之夫,更想跟他做 面對老公死掉的人妻,有婦之夫也渴望 跟她做愛來安慰她 這種情況下的做愛,爽度可翻10倍以上 射量更是驚人 慰藉式做愛整個爽到無法言語!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D828g. - ...

大學以後的對象小記

Todd Johnson avatar
By Todd Johnson
at 2020-09-11T23:37
1. 大二住外面時在YAHOO奇摩聊天室認識的妹 應該說是姊 同年次我年尾她年頭 176/5X/C奶 我的第一次對象就是她 週二認識周四就從台北坐車下來找我打炮了 我那時候才知道 原來華歌爾的內衣是這麼迷人 2.大學女友 到現在還有聯絡 就這樣 3.替呆役時豆豆聊天室認識的 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