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要知道的法律知識6 - 成人話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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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ol
at 2004-11-20T00:41

Table of Contents


柒.問題婚姻篇

28.配偶外遇

丈夫在外面通姦,在刑事上構成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的通姦罪,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根
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通姦罪屬告訴乃論;
因此很多太太抓姦後一怒之下對丈夫與第三者提出告訴,但事後又心軟撤回告訴。
不過,一般犯罪者在兩人以上,若撤回應全部撤回
但通姦罪卻例外,妻子可片面撤回對丈夫的告訴,只告第三者。
因此演變到後來,往往成了「兩個女人的戰爭」。
另外,在民事上,根據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通姦亦可成為妻子向法院請求裁判離婚的事由。
只是妻子若事前同意、或事後原諒、或知悉後超過六個月、或這件事發生已超過兩年
妻子就喪失以此請求離婚的權利。


29.配偶離家出走

丈夫離家出走,對妳不聞不問
妳可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五款的「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為由
向法院請求裁判離婚。不過在法律程序上,因為是不是具有「惡意遺棄」的主觀意思
比較難認定,所以一般都是先向法院提請履行同居義務之訴訟
法院在判決丈夫必須履行同居義務半年後,若丈夫仍不履行
那時候,再以丈夫惡意遺棄為由,提起離婚訴訟。
當然如果先生已經離家好幾年了,也可以直接以「惡意遺棄」
和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二項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訴請離婚。


30.配偶重婚

由於我國民法對結婚採儀式主義,也就是只要有公開儀式及兩人以上證人
結婚就算有效,男女雙方不一定要到戶政機關辦結婚登記。
因此,有很多結了婚的人身分證上的配偶欄仍是空白,因而有了重婚的機會。
重婚,除在刑事上構成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的重婚罪外;
在民事上重婚的婚姻是無效的,此外妻子還可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第一項第一款請求法院裁判離婚。
值得注意的是,倘若妻子是事前同意、或事後原諒、或知悉後已超過六個月
或重婚之事發生已超過兩年,妻子就不得以此請求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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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山的夜景最美的不是繁榮的都市

而是平淡的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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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和女友在欣和時 所接到的奇怪電話....

Audriana avatar
By Audriana
at 2004-11-19T17:43
前文恕刪 那個是勒索的沒錯,他們通常的手法就是利用到手的個人資料,像原PO笨笨給的這種 或是在車子進旅館時記下車牌在想辦法查出個人資料。假裝警察臨檢或是好心人來提醒你, 事後在利用性交兩個當事人的關係來進行勒索,例如很多是外遇偷情,就用告訴配偶來 索取封口費。或是告訴對象家裡人,或是藉口報警抓嫖妓援交都是一 ...

防狼吻 7訣竅

Andrew avatar
By Andrew
at 2004-11-19T13:02
※ 引述《JoungBow (偉大的作曲家)》之銘言: : 請問一下唷 : 除了這些之外有沒有推薦什麼防身用品可以給女生的呢 : 防狼噴霧或什麼之類的有效嗎 有沒有版友可以跟大家分享推薦一下 防狼噴霧有效 只是使用時要小心 還有電擊棒 哨子等吧...... : 為了安全著想 想 ...

版主說,沒有造成什麼人的困擾所以沒쌠…

Dora avatar
By Dora
at 2004-11-18T15:44
請不要亂串寫我在別版文章的文 另外 我月經還沒來 跟脾氣沒關係 有沒有來月經跟是否勝任版主沒有關聯 版友的確有權利說出自己的心聲 但是再回應文章的時候 請注意自己的禮貌 公告已經說明不要再討論版務相關事務 不知道你們開文 回文是怎麼回事 公告要看清楚 有任何問題 任何建議 請來信給版主討論 不是在版面上討 ...

副長關於「 鄭先生事件」的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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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elly
at 2004-11-17T23:43
最近兩三天 有關 鄭先生的討論甚囂塵上 甚至於開始牽涉到對小蜜桃的管板風格 這裡先讓副長說兩句話 副長在處理 鄭先生相關的討論串問題上 基本上沒有贊成或反對的立場 所以這個問題我不會發言 也不會就此問題參與投票 如果就板規的立場而言 板規的第九條就已經聲明過了 無意義的灌水文情結嚴重者可以砍文 ...

請問真的有不涉及金錢往來的砲友或床꘠…

Audriana avatar
By Audriana
at 2004-11-16T19:10
※ 引述《Qkatherine (找個人陪我過冬)》之銘言: : ※ 引述《srekal (史瑞苛 ￾N￾  ￾ )》之銘言: : : ^^ : : 就是還是可以囉 : : 是不是這個意思 : : 就是這個意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