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住院女病患半夜遭男子猥褻 狂按床頭緊急求助鈴 - 成人話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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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861109

2021-11-02 14:41 聯合報 / 記者白錫鏗/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市民李姓男子2年前因媽媽生病住院,在病床旁陪同照顧媽媽,見隔壁床年輕女病患
小秋(化名)獨自在病床上睡覺,竟脫下自己衣褲,在被害女左手處打手槍,被害人驚醒
後按床頭緊急求助鈴,並報警處理,李否認犯行,二審合議庭不採信,依乘機猥褻罪將他
判刑10個月,可上訴。

李男的上半身有明顯且大面積的刺青圖樣,下半身大腿前前側也刺有明顯圖騰,他無論是
以全裸或半裸姿態出現在小秋面前,她必當可輕易說出他身上如此明顯特徵,但小秋卻沒
有看見,認為小秋的證詞有瑕疵。

合議庭認為,被害人小秋於案發時,自睡夢中驚醒,突見一名陌生男子裸露生下體站在她
病床旁,因親聞此非比尋常畫面而身心均受有衝擊,且當時獨自一人躺臥病床上,身旁並
無熟識而值得信賴的人,尚須擔心自身安危之情狀下,除能確認站立病床旁的是李男人及
大致動態外,確無暇仔細觀察被告各方面情節,屬常情。

合議庭認為,難以苛求被害人要清楚觀察或記憶細節達鉅細靡遺程度,況一般人於此情況
下,通常都是對人的樣貌做概略觀察,不會細究細節(如刺青圖案、顏色、確實位置、數
量等),故被害人小秋雖未就李男身體有無刺青而為指述,純屬常情。

判決書指出,李男的母親因病住院,他遂於2019年12月27日在醫院病床旁陪同照顧母親。
同日凌晨他見同病房隔壁病床女病患小秋獨自在病床上睡覺,基於乘機猥褻犯意,將自己
褲子脫去而露出下體,站在她床邊,將下體放在她左手處,持續前後磨蹭、抽動,小秋驚
醒後立即按下床頭緊急求助鈴,並跑出病房向護理站護士求助,報警處理。

二審合議庭審酌,李男假藉照顧母親住院機會,於凌晨多數人均於睡眠狀態時,乘機猥褻
被害女,欠缺對於女性身體自主權尊重意識,戕害被害人身心,犯後否認犯行,也未與被
害人達成和解,予以判刑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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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真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才是真正的人~~
為了滿足慾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其實是人形生物(修羅,8+9)~~

PS:同樣是人的肉身,靈魂是高靈才是人,靈魂是低靈其實是人形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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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ndice avatarCandice2021-11-05
原來是射手的
Connor avatarConnor2021-11-09
洨李你是射手
Ivy avatarIvy2021-11-12
二審再上訴不是三審嗎?乘機猥褻不是太輕不能上三審
Sandy avatarSandy2021-11-15
除非你有新事實、新證據,不然上訴是不會判重的
Sandy avatarSandy2021-11-19
窩~窩~窩,我是神射"手"!
Ingrid avatarIngrid2021-11-22
心 理 變 態
Jacob avatarJacob2021-11-25
真嗣
Kristin avatarKristin2021-11-28
射太慢被發現
Madame avatarMadame2021-12-02
太衝動啦
Tracy avatarTracy2021-12-05
插嘴都不會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21-12-08
病床換衣服也滿常見的,說出刺青圖案就可以亂告人啊?
果然是台女,台灣法官根本都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