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帳號使用規範/約炮信投訴 - 成人話題討論

Caroline avatar
By Caroline
at 2015-09-05T09:04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losel ( )》之銘言:
: 因為要討論,但又不能回公告文,只好另開討論文。
: 1.不應該大赦
: 當初版規明訂寄(約炮)信給匿名帳號,或徵求msn、電話或者任何個資等聯誼行為
: 一律水桶三個月,ttb的判決也沒有錯,同時都有附上相關信件以資證明,
: 現今不應該以ttb個人行為而讓違反版規者出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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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站內信、水球騷擾屬站規管理層級,本板10/1前會修改相關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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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哥覺得當初匿名信箱約砲要被水桶這規定,
根本就違反站規,逾越板主的管板權力,
站內信的問題,應該向Violation檢舉,由站方管轄。

如果sex板訂的板規,可以超出板主的權限而水桶,
這跟之前CCR板傳說中的「隔空水桶」有什麼差別?

之前講過啦,沒人理。

看看ttb發的公告,把約泡信公布出來,窮極嘲諷之意味,
藉由羞辱他人,營造個人聲勢,權力滔天,自以為天下無敵,往往迷戀其中,
當初的因,造成今日之果,不痛定思過,板主利用職權約泡,還是會持續發生。

所以,建議還是應該要施行轉型正義,保留匿名信箱,解除約泡者的水桶。

2.

約不約泡,係屬私領域,板規不應該管,也管不到,
ttb利用職權有約泡之嫌疑,請辭下台,接受調查,
本來就該把資料攤開來給板友了解,以昭公信。

而永久水桶的問題,既然約泡屬於私領域,刑不入於私的觀念下,
「ttb自請永久水桶」的法源依據在哪裡?

板主利用職權而牟私利,請辭下台已符權責,
「自請永久水桶」無謂設下停損點,作危機處理爾,
以鄉民總是健忘的原則下,其心圖謀,待風平浪靜時,再起風雲。

所以第2點,沒有道理板友說要進水桶就水桶,
哥認為同意板友「自請水桶」的板主,自失立場,淪為傀儡,顯有疏失。

板主管板板務:
違規者始給予水桶的原則下,亦應相當程度告示違規事實和板主判斷依據,
因此,若板主未能明確說明水桶之理由和違規事實,應解除「ttb永久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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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成人

All Comments

Bethany avatar
By Bethany
at 2015-09-07T02:03
ttb不是只有約砲私領域的事情,目前看來他做的事比國慶
Xanthe avatar
By Xanthe
at 2015-09-08T19:03
嚴重百倍,他已經算是犯法了,PTT應該主動查扣相關證據
Eartha avatar
By Eartha
at 2015-09-10T12:02
報案處理,不是消極的等被害人出面指認,因為被害人不
見得知道自己受害,就算知道也不見得敢出面指認他...
Anthony avatar
By Anthony
at 2015-09-12T05:02
ttb不被送法辦,未來不管怎麼改,匿名信都不會有信用的
Isla avatar
By Isla
at 2015-09-13T22:02
你忽略了告訴乃論這個追訴條件
Caitlin avatar
By Caitlin
at 2015-09-15T15:01
我不大懂法律,但散佈猥褻圖片是公訴罪吧...PTT站方不
Quanna avatar
By Quanna
at 2015-09-17T08:01
先有動作報案,很難會有受害者也去報案的
Frederic avatar
By Frederic
at 2015-09-19T01:01
說真的ttb所謂的自請永久水桶,只是給站方河蟹的第一步
Candice avatar
By Candice
at 2015-09-20T18:00
而已,他的事情如果像國慶煙火一樣鬧大,他會有大問題
Steve avatar
By Steve
at 2015-09-22T11:00
不構成刑法235
Sandy avatar
By Sandy
at 2015-09-24T04:00
嗯...我不懂法律,但是社會事「態度」很重要,不管能不
Caroline avatar
By Caroline
at 2015-09-25T20:59
能成案,我還是覺得站方應該蒐集相關證據去提告,甚至
Kyle avatar
By Kyle
at 2015-09-27T13:59
法律不是這樣用的
Caroline avatar
By Caroline
at 2015-09-29T06:59
公開給大家知道ttb有犯罪的嫌疑,這樣才有可能鼓勵被害
Madame avatar
By Madame
at 2015-09-30T23:58
者出面
Connor avatar
By Connor
at 2015-10-02T16:58
那違法個資法呢? 轉到個版 不符合版規
Kama avatar
By Kama
at 2015-10-04T09:58
我不懂為什麼不構成所謂的刑法235,但是看法條文義,看
起來要件都符合啊
Todd Johnson avatar
By Todd Johnson
at 2015-10-06T02:57
請Google關鍵字
Joseph avatar
By Joseph
at 2015-10-07T19:57
不符合散布,公然陳列??
Valerie avatar
By Valerie
at 2015-10-09T12:57
轉到p2的部份應該是肯定違法 就目前走向看來 有部分
鄉民備份了資料 嗯....
Daniel avatar
By Daniel
at 2015-10-11T05:56
看站方要不要辦而已啦,P2的個版在前天關版了,應該是
Kumar avatar
By Kumar
at 2015-10-12T22:56
ttb在砍資料吧,但不管他怎麼砍,站方肯辦他的話,一定
可以找到備份資料的...
Jake avatar
By Jake
at 2015-10-14T15:55
不過河蟹的機會大概滿大的,誰知道站方有誰也牽涉其中
Ula avatar
By Ula
at 2015-10-16T08:55
"自請永久水桶"這種沒憑沒據的懲處都出來,大概就是河
蟹定了
Michael avatar
By Michael
at 2015-10-18T01:55
那用個資法§19條呢?ptt的主管機關是誰啊
Michael avatar
By Michael
at 2015-10-19T18:54
違反§19,足生損害,也是二年以下啊..
Anonymous avatar
By Anonymous
at 2015-10-21T11:54
快上報教育部啊台大啊台大資工啊
Zenobia avatar
By Zenobia
at 2015-10-23T04:54
單一個會自肥 就已經失格了

投資客對TTB事件的想法

Erin avatar
By Erin
at 2015-09-05T06:50
靠杯.... 早就說過免費的最貴. 不會去多賺點錢用買的喔. 花錢交易,射後不理才是最簡單的. 並且口味可以天天換,一連換365天,天天不一樣. 還在那邊慢慢約砲.... 要約到哪一年阿,拜託都2015年了大哥~~ 不過補一個八卦點. 某個投資客有再做學生宿舍套房出租. 聽說有某校的女生 ...

原來文筆好真的是約砲神器......

Catherine avatar
By Catherine
at 2015-09-05T05:53
前文恕刪 叔叔我偶爾也會寫一些豪小文,但完全就是練練文筆。 與其說文筆好是否容易約砲,事實上應該是反過來的。 文筆好只是一個技能,而這個技能會讓你累積很多的粉絲,再從裡面去挑選你所要補獲 的對象,而這完全是機率,以機率學來說你的粉絲人數越多,自然捕獲率就高,對方是 你的粉絲,但不代表你們會發生任何事,但 ...

感謝西斯,讓我遇見了妳。

David avatar
By David
at 2015-09-05T05:30
距離上一次在西斯版發文,也約莫有一年半了吧。 而當年我在西斯版發(回覆)的第一篇文章,現在又被挖了出來打臉那個正站在浪頭上的 人,想一想也不禁覺得有趣。然而有別於那篇文章對於他目前處境的難堪,那一系列的文 章卻是對我別具意義。 因為正是《文筆好真的是約砲神器嗎?》這一系列的文章,讓我遇見了我的理想女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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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avatar
By John
at 2015-09-05T04:48
常常在大夜市裡看到老外在賣土耳其冰淇淋, 妳說:「即使你沒有土耳其火槍,但是你愛我就夠了。」 那天,我為妳買了土耳其冰淇淋, 我們吃著,逛著夜市, 直到時間晚了、我們才回家。 我很期待每個能跟妳渡過的夜晚, 那是我們身、心、靈、體液的交流, 我們吻著、愛撫著、妳在我胯下吞吐著, 讓我受不了只想快點進入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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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e avatar
By Annie
at 2015-09-05T04:32
那年國慶日, 身旁的朋友們一個個都去找適合的點看煙火, 而女友也因為功課需要學習單眼的B快門, 於是整班一起去拍煙火, 留下了我一個人在家。 聽到社區裡傳來叫罵聲, 好像是某一戶家暴, 決定下樓看看。 走到社區庭院, 吸引我注意的反而不是家暴的那對父女, 而是社區遊戲區溜滑梯上的人影, 一走近, 我看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