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有前輩在很久以前就研究過了
結論是:這東西只在紙本出版品或光碟有用
到了數位時代,這個法條根本難以執行
首先,今天我貼了一個網址
指向一個色情片網站
這種動作基本上無法以235條處理
因為光是「網址」是無法引起他人性慾的
網址也並非猥褻內容
誰會看到「dmm.com」就勃起啊
不過這種行為可能會犯另一個法條
好像是誘迫未成年人幹嘛幹嘛的....
有點忘了
所以如果還是怕的話,很簡單
只要加工一下就更容易迴避刑法235了
例如把網址拆開
http://bit.ly/
我拆!!
2CaaXZR
在拆開的情況下,因為疑罪從無原則
檢方不能以「你想結合在一起」的理由起訴你
如果有更隱晦的需求,那就就再繞一圈就好
先掛個南美洲的vpn或proxy
然後找個廢棄blog的留言板留言
裡面貼上你想指向的網站
接著,關掉proxy
用你自己的ip貼那個留言板的網址
這樣從法律角度基本上完全拿你沒辦法
至於為什麼選南美洲
因為我們跟南美國家沒有法律引渡條款
加上語言不通
所以如果我們的警方去函南美警方
要求查詢某個proxy的log
根本是難如登天的事
反而是各論壇的內規比較難迴避
例如巴哈場外區
不管再隱晦
不管板主看不看得懂
不管板主解碼成功與否
只要板主懷疑有指向奇怪的東西
一律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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