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色情網站賣淫 警破工作室逮1女 - 成人話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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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710/1158036/


新北市1名40歲林姓女子,日前在知名網路論壇刊登色情訊息,林女自稱,32歲、
身高155/體重45/D,專屬服務,可以在舒適安靜的環境,您享受放鬆的的感覺,
完整內容服務到好,不必再花冤枉錢。

警方日前在網路巡邏發現該網站,隨即用假名與林女加LINE帳號,雙方相約在
林女中和板南路上的工作室交易,警方進入房內立刻表明身分,林女當場嚇到
不敢說話,等林女喝口水後才坦承從事性交易,警方隨後將她帶回問訊。

林女向警方表示,因找不到工作才會下海賣淫,原本還有跟業者配合,每次性
交易已2000元,但業者每次抽頭800元,覺得太貴才會自己開工作室,不知道正
值警方暑期青春專案,才性交易4次就被抓了。警方問訊後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
條例送辦。

(突發中心潘志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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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azel avatarHazel2017-07-13
東歐嗎哈
Hazel avatarHazel2017-07-16
暑期青春專案XDD
Susan avatarSusan2017-07-19
這跟兒童及青少年有什麼關係?
Bennie avatarBennie2017-07-23
暑假女學生兼的比較多啊 誰知道會抓到粗皮的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7-07-26
認識的正妹有收到很多茶魚的仲介 問要不要躺著賺
Ina avatarIna2017-07-29
40歲適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 這到底是什麼邏輯?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7-08-01
性工作者滿可憐的
Ursula avatarUrsula2017-08-04
什麼年代還用LINE,全都被監控了啦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7-08-07
條例好怪.....
Emily avatarEmily2017-08-10
40歲??警方問訊後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
Damian avatarDamian2017-08-13
來喝茶的未滿18?
Zanna avatarZanna2017-08-16
幹我好像有加賴聊過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7-08-20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 40歲??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7-08-23
抓這個幹嘛啦,一定又是案子破不了只好犧牲這種塞業績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7-08-26
因為廣告可供不特定人士看到,兒童也能上網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