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首例!性侵犯尾隨夜歸女 檢方偵查中就裝電子腳鐐
2021-02-12 19:19 聯合報 /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王姓男子因性侵案件被判10年8月徒刑,出獄至今未滿3年,而他上月底凌晨「男扮女裝」
牽腳踏車尾隨夜歸女子返家被逮,檢方因他涉犯僅輕罪難以聲請羈押,又擔心他故技重施
騷擾女子,替王裝電子腳鐐監控,是防逃新制上路後,全台首件偵查中案件以安裝電子腳
鐐監控替代羈押的案例。
刑事訴訟法第116條之2修正條文2018年7月19日上路,稱為防逃新制,規劃建置科技監控
中心,而目前以電子腳鐐監控模式,以監控代替羈押。
王男上月底某日凌晨1時許,頭戴假髮、腳踩高跟鞋,並手牽一輛腳踏車在士林延平北路
六段閒晃,偽裝附近住戶尾隨夜歸女子進入住宅樓梯間,直到女子父親咳嗽,才讓他逃離
現場;事後又傳出他以同樣手法騷擾另名女子,均報警處理。
警方獲報通知王男到案說明,但他否認犯行,仍被依法送辦;檢方調查,王男是轄區列管
的性侵加害人,被判刑10年8月入獄,2018年9月出監後曾偷竊腳踏車,但因沒有「據為己
有」的犯意,被處分不起訴。
檢方認為,王男尾隨夜歸女子進入住家樓梯間涉犯強制、侵入住宅等罪和社會秩序維護法
,僅為輕罪又無進一步違法行動,恐難以聲請羈押,但審酌王男犯案手法均類似,因此依
防逃新制上周六已替王加裝電子腳鐐監控,工程師也在王男住家裝設電子圍籬,王男也沒
有反對,只要晚間王男未在住居所,就會發出警告提醒,再由觀護人通知警方查看。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249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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