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妹「我不賣的」 廚師在包廂內硬上 - 成人話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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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妹「我不賣的」 廚師在包廂內硬上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3760562?from=udn-catelistnews_ch2

2019-04-17 11:49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即時報導
男子「小風」(化名)至KTV飲酒作樂,在包廂內由傳播妹「小如」(化名)單獨坐檯,他強行硬上,被害人說「不要」、「我的工作範圍沒有包含這個」,但他仍繼續性侵害,過程中被害女所穿小洋裝拉鍊被扯壞,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4年10月,他不服上訴,二審改判4年2月。

二審審理時,「小風」並未全然否認犯行,並委由辯護人與告訴代理人洽商和解事宜,提出具體之和解方案欲賠償告訴人,期能彌補被害人所受傷害,有告訴代理人庭呈之和解契約書初稿,足證犯後並非毫無悔意,因此撤銷一審判決,改判4年2月。

合議庭審酌,「小風」正值青壯,不知律己自制,明知「小如」從事傳播工作內容僅限於陪客人喝酒聊天,不提供性服務,竟為滿足一己私慾,無視被害人之性自主決定權,強制性交行為,造成她身體、心理上難以抹滅之恐懼與傷害,予以判刑。

判決書指出,「小風」106年9月19日凌晨,至台中市某KTV飲酒作樂 ,透過KTV店內幹部通知,由從事傳播工作的「小如」到場在包廂內飲酒陪伴聊天。

「小如」自當日凌晨3時5單獨在包廂內坐檯,未料「小風」在「小如」進入包廂內兩人飲酒十分鐘後,將她壓倒在包廂內之沙發上,並強行脫下A女所穿連身洋裝及內褲,過程中「小如」向他表示:「不要」、「我的工作範圍沒有包含這個」,並要求他停止。

惟「小風」仍性侵害被害人,過程中並將「小如」當日所著之小洋裝背面拉鍊扯壞,事後被害女的經紀人發現她神情有異,且所穿著洋裝後方拉鍊遭扯壞而露出一大片背肌,故予追問,始知被害人遭性侵害,即載被害人去醫院驗傷並報警處理。



說不要就是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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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na avatarUna2019-04-18
付不夠多
Queena avatarQueena2019-04-19
玩完了她 不給錢就不算賣囉
Zora avatarZora2019-04-19
上訴可以少八個月蠻賺的
Mia avatarMia2019-04-19
一樓可以不要拉低台男水準嗎? 行行好拜託
Liam avatarLiam2019-04-19
一定不夠帥
一樓可以不要拉低台男水準嗎? 行行好拜託
Callum avatarCallum2019-04-20
五樓也是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9-04-20
上訴少八個月也是要用律師費來換
Callum avatarCallum2019-04-20
人格分裂
Wallis avatarWallis2019-04-20
傻傻的,只有不賣的價錢,這傢伙真衝洞
George avatarGeorge2019-04-21
廚師待遇其實不錯 但一堆愛賭愛嫖的 搞到下場也不好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9-04-21
真以為傳播妹只是陪酒嗎 出來賺這種錢遲早被幹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9-04-21
Dinah avatarDinah2019-04-22
錢不夠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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