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住竟啪啪友人國中妹妹 男被判刑3年半 - 成人話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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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住竟啪啪友人國中妹妹 男被判刑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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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地院法官調查,認李男犯2次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處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個
月。(示意圖)

2020/11/19 19:33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李姓男子獲女性友人好心收容,寄人籬下,不料,他竟
「把」了友人未滿14歲妹妹,與小女友發生多次性關係;友人得知自己的好心,竟演變成
妹妹遭染指,找人教訓李男並報警處理。法官調查,認李男犯2次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
交罪,判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個月。

李男於2018年6月到8月間借住在女性友人家,明知友人胞妹就讀國中、未滿14歲,仍於與
少女發生性行為。事後,女性友人得知妹妹遭李男染指,找男友教訓李男,並報警處理。

少女指訴,事發期間,雙方為男女朋友交往關係,李男沒有違反她的意願。不過少女一度
指稱,雙方發生過4、5次性關係,除了在住家,還曾在客運站的公廁內。

案經法官交叉比對調查李男、被害少女說法,認為雙方發生前2次性關係的事實可信,但
對於之後性行為,被害少女的陳述前後不一致,加上無積極證據,難認李男有其他犯行,
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應認李男無罪。

法官認為,李男明知被害少女未滿14歲,思慮尚欠成熟,並無完足之性自主能力,仍未能
克制己身情慾衝動,2次與對方發生性行為,對被害少女之身心健全、人格發展造成不良
影響,惟考量李男犯案時值年輕氣盛之年紀,2人為交往中男女朋友關係,行為並未違反
少女意願,然其犯後僅於警詢時坦承,嗣改口否認犯行,態度難稱良好,依對於未滿14歲
之女子為性交,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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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說小乘大乘上座部佛教馬哈希尊者帝釋所問經講記77頁拆穿佛法大乘騙局
上座部佛教明昆《南傳菩薩道》真釋迦牟尼佛的菩薩成佛之道 大乘菩薩成佛之道
妙法蓮華經華嚴經心經金剛經梵網經(菩薩戒)、圓覺經楞嚴經大乘假佛經。
阿彌陀佛 藥師佛 大日如來大乘假觀世音 維摩詰 龍樹 地藏王大乘假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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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座部佛教目犍連子帝須那先偽經大乘十方諸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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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ga avatarOlga2020-11-21
這幾天新聞炒超大 = = 打一炮被關三年半,可憐哪
再打幾年手槍忍不住嗎?
John avatarJohn2020-11-22
台女真的優質 爽賺
Puput avatarPuput2020-11-23
新北最近不是也有一個失蹤 同一個?
Olive avatarOlive2020-11-24
借住是什麼柱?第十個?
Steve avatarSteve2020-11-25
沒錢和解 就不要找未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