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住同事家搞上他妹妹 台中男歡愛少女3 - 成人話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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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住同事家搞上他妹妹 台中男歡愛少女3次得吃4年牢飯

2023-01-15 11:38 聯合報/ 記者
陳宏睿
/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市饒姓男子在2020年間,曾借住同事家,期間認識同事年僅13歲的妹妹,饒利用少女
對性懵懂,前年4月間,雙方合意在少女房間內發生3次性關係,後來因少女父母發現後報
警,台中地院審酌饒犯行時19歲,非成年人,判刑4年。饒上訴二審後,仍維持原判。

判決指出,饒姓男子在2020年間曾借住同事位於北屯區的住家,期間認識同事未成年的妹
妹,饒明知少女未成年,性自主能力、判斷力都未成熟,但仍利用機會,在前年4月間,
在少女的房間內,在不違反少女意願下,發生3次性關係,不過後來因少女父母察覺異狀
,報警處理。

饒男在警詢時,即承認涉案,辯稱雙方是男女朋友關係,發生關係是少女同意的,全案依
妨害性自主罪,移送法辦。

全案一審時,根據饒男供詞、少女證詞,以及醫院驗傷單等證據,認定饒男涉犯妨害性自
主事證明確,而少女在案發時年僅13歲,而饒男是19歲,饒男不是成年人,所以不用再依
兒少法規定,加重其刑,全案因賠償金額,無法與家屬達成共識,饒未與家屬和解,依3
次犯行,分別判處3年2月徒刑,應執行4年。

饒男認為判刑過重,上訴台中高分院,合議庭審酌,少女在案發時年僅13歲,智慮較平常
之人低下,饒男在跟少女交往時,已明確知道少女年齡,但仍與少女發生性關係,事後也
沒有獲得少女父母諒解,不認定全案有何情輕法重、情堪憫恕的情事,不適用減刑規定,
駁回上訴,仍可上訴。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691206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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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rsula avatarUrsula2023-01-17
台中男歡愛少女 記者 能不能正常表達
Vanessa avatarVanessa2023-01-17
太重了
Hedda avatarHedda2023-01-17
4年玩未成年。值得
不過沒緩刑。好可憐
Caitlin avatarCaitlin2023-01-18
貨真價實幹你妹
Ida avatarIda2023-01-18
吃白虎幼女的下場,進監賣屁股吧!恭喜前往成甲的路上,
綠甲愛你
Hedda avatarHedda2023-01-18
爽 關進去好好反省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3-01-18
難怪會少子化,趁年輕不懂事才好生
Oliver avatarOliver2023-01-19
沒給賠償金不就白嫖 還敢嫌判刑重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23-01-19
未成年是留給同學 8+9 互打免費的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3-01-19
吃JC要小心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3-01-19
最近台中新聞好多
Madame avatarMadame2023-01-20
開館長三槍只判五年,開未成年三槍四年 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