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標題-上摩鐵要女網友付費 他挨告性侵
新北市一名姚姓男子去年底和女網友「小娟」(化名)相約到三重區一家旅館嘿咻,
一陣愛撫後,姚男要求小娟為他口交不成,要求小娟支付一半房間費用,最後雙方不歡而
散,沒想到事後姚男竟挨告性侵。新北地檢署考量旅館人員證稱小娟離開時神情無異狀,
且房間床單也都很整齊,加上小娟下體未驗出姚男的DNA,今將姚男不起訴。
27歲的「小娟」指控,她和姚男(28歲)在去年12月中深夜,相約到三重區一家旅館
開房間聊天,姚男有對她愛撫,並用手指插入她的下體。不料姚男後來壓她的頭要求口交
,因為她不喜歡而拒絕,姚男接著又強逼她到房間牆角,試圖扳開她的雙腳想要性侵,她
死命抵抗後逃跑,才未遭姚男毒手,因此控告姚男涉犯強制性交未遂、強制猥褻等罪嫌。
不過姚男否認,辯稱當晚他在PTT版上PO文徵人一起看夜景,後來小娟主動寄站內信給
他,2人便一起去看夜景。他提議要不要過夜時,小娟有答應,接著就和小娟一起到旅館開
房間。2人在床上有聊天、愛撫,他也有用手指插入小娟下體,小娟都沒反抗,後來他要求
小娟為他口交時遭拒,他便停止,並沒有強逼。小娟後來自己穿好衣服,他還問小娟是否
願意出一半的住宿費350元,小娟丟下500元就自行離去。
但旅館服務人員證稱,2人投宿時房內並未傳出爭吵或求救聲,小娟自行離開時表情沒
有異狀也沒哭泣,只詢問能不能幫忙報警。警方到場後她也一起進房查看,發現只有床單
角落微皺,棉被沒打開,浴室和其他擺設也都沒使用過,也沒有用過的衛生紙或保險套。
檢方認為,若真如小娟所述的情況,床單、棉被應該會很凌亂,小娟也應該會有害怕
、悲傷等情緒反應,加上小娟只有在頸部、胸部驗出姚男的DNA,下體等處都沒驗出,因此
認為罪證不足,處分姚男不起訴。(游仁汶/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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