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和13歲女友國小車震 校警的代 - 成人話題討論

By Anonymous
at 2015-01-14T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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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和 13 歲女友國小車震 校警的代價是...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114/541715/
李男還帶小女友到球場車震。
示意圖
http://goo.gl/5LwFHk
2015 年 01 月 14 日 20:02
(更新:新增網友意見)
高雄一所國小李姓警衛男子因為接送小孩上學結識一名小六女學生,
隔年竟和對方進一步交往,變成男女朋友,還帶小女友到國小保健室、涼亭等地嘿咻,
甚至在球場車震,東窗事發後女學生家長怒提告,
高雄地院考量他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
今依與未滿 14 歲女子性交等罪判李男 2 年徒刑、緩刑 5 年。
判決指出,李男長期與妻子分居,2011 年間因接送讀小學的兒子,
認識兒子同校一名 6 年級女學生,隔年李男到該所國小擔任保全後,
竟私下和已升國中的女學生交往,並偷嚐禁果。
檢警查出,2013 年 4、5 月間,李男先後 5 次趁周末夜校園內沒人的機會,
帶小女友到他任職的國小保健室與涼亭嘿咻,其中一次還將車停在校內球場,
並在後座車震。
後因兩人形跡被學校輔導室察覺,轉告女學生家長,家長憤而提告。
李男應訊時坦承與女學生交往並發生性關係,女學生也表示雙方是男女朋友,你情我願,
法官考量他事後坦承犯行,且已與女方家長達成和解,因此輕判 2 年徒刑、緩刑 5 年,
但須提供 200 小時義務勞務及接受 5 場法治教育。
(王吟芳/高雄報導)
=======================================
網友意見;
女學生的家長和校警和解究竟對不對?
法官判被告緩刑會不會太輕?
引發大批網友論戰,有人批評
「有病司法,連這種對兒童出手的也可以緩刑」、
「太輕判,縱容犯罪,台灣法官害死人」、
「這是道德價值上的問題 該判重一點才對」、
「台灣根本是性侵犯的天堂~」、
「太扯了,我的天!」、
「她畢竟只是一個 13 歲的小女孩能懂什麼?
一個大人做這樣的事那不是等於拐騙了嗎?
當然是要針對大人來做處罰」。
也有網友認為
「男女雙方快樂就好」、
「老觀念。
這法遲早要刪掉,等老古板立法委員都死光後。
連法官都能接受了。
所以才故意判最輕」、
「我我覺得他兒子很可憐,自己的爸爸看似溫馨接送,但卻心懷不軌,
未滿 14 歲的小女友,如果兒子不是兒子,而是女兒,
我想這男人性侵的紀錄也很高…」、
「14 歲已經是能自己判斷的年紀了,
14 歲的你情我願跟 40 歲的你情我願並沒有本質上的差異」。
(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更多新聞,請上《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出版時間 11:43
修改時間 20:02
------------------------------------------------------------------------------
心得:反觀 KMT 國父 孫文認識 大月薰 10 歲,14 歲提婚被拒,15 歲訂婚,16 歲結婚
--
Q 臺灣人的需求金字塔 ◢◣ █ 安全、無毒的食物
S ◢██◣ █ 有錢結婚生養小孩
W ◢████◣ █ 買得起的房子
E ◢██████◣ █ 被老闆當人看
E ◢████████◣ █ 下班還來得及和親友吃晚餐
T ▄▄▄▄▄▄▄▄▄▄▄▄ █ 租得起房子█ 找得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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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男還帶小女友到球場車震。
示意圖
http://goo.gl/5LwFHk
2015 年 01 月 14 日 20:02
(更新:新增網友意見)
高雄一所國小李姓警衛男子因為接送小孩上學結識一名小六女學生,
隔年竟和對方進一步交往,變成男女朋友,還帶小女友到國小保健室、涼亭等地嘿咻,
甚至在球場車震,東窗事發後女學生家長怒提告,
高雄地院考量他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
今依與未滿 14 歲女子性交等罪判李男 2 年徒刑、緩刑 5 年。
判決指出,李男長期與妻子分居,2011 年間因接送讀小學的兒子,
認識兒子同校一名 6 年級女學生,隔年李男到該所國小擔任保全後,
竟私下和已升國中的女學生交往,並偷嚐禁果。
檢警查出,2013 年 4、5 月間,李男先後 5 次趁周末夜校園內沒人的機會,
帶小女友到他任職的國小保健室與涼亭嘿咻,其中一次還將車停在校內球場,
並在後座車震。
後因兩人形跡被學校輔導室察覺,轉告女學生家長,家長憤而提告。
李男應訊時坦承與女學生交往並發生性關係,女學生也表示雙方是男女朋友,你情我願,
法官考量他事後坦承犯行,且已與女方家長達成和解,因此輕判 2 年徒刑、緩刑 5 年,
但須提供 200 小時義務勞務及接受 5 場法治教育。
(王吟芳/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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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意見;
女學生的家長和校警和解究竟對不對?
法官判被告緩刑會不會太輕?
引發大批網友論戰,有人批評
「有病司法,連這種對兒童出手的也可以緩刑」、
「太輕判,縱容犯罪,台灣法官害死人」、
「這是道德價值上的問題 該判重一點才對」、
「台灣根本是性侵犯的天堂~」、
「太扯了,我的天!」、
「她畢竟只是一個 13 歲的小女孩能懂什麼?
一個大人做這樣的事那不是等於拐騙了嗎?
當然是要針對大人來做處罰」。
也有網友認為
「男女雙方快樂就好」、
「老觀念。
這法遲早要刪掉,等老古板立法委員都死光後。
連法官都能接受了。
所以才故意判最輕」、
「我我覺得他兒子很可憐,自己的爸爸看似溫馨接送,但卻心懷不軌,
未滿 14 歲的小女友,如果兒子不是兒子,而是女兒,
我想這男人性侵的紀錄也很高…」、
「14 歲已經是能自己判斷的年紀了,
14 歲的你情我願跟 40 歲的你情我願並沒有本質上的差異」。
(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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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1:43
修改時間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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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反觀 KMT 國父 孫文認識 大月薰 10 歲,14 歲提婚被拒,15 歲訂婚,16 歲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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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臺灣人的需求金字塔 ◢◣ █ 安全、無毒的食物
S ◢██◣ █ 有錢結婚生養小孩
W ◢████◣ █ 買得起的房子
E ◢██████◣ █ 被老闆當人看
E ◢████████◣ █ 下班還來得及和親友吃晚餐
T ▄▄▄▄▄▄▄▄▄▄▄▄ █ 租得起房子█ 找得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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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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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5-01-16T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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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ederica
at 2015-01-18T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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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llum
at 2015-01-20T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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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5-01-22T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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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5-01-24T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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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5-01-26T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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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5-01-28T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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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5-01-30T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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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5-02-01T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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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5-02-02T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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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5-02-04T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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