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次給了…」少女燒日記 媽討不 - 成人話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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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次給了…」少女燒日記 媽討不成公道

2017-01-02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13歲國中少女小萱(化名),2年前與臉書結識的楊姓男網友
至台北市西門町賓館發生性關係,小萱母親翻看女兒日記,發現她寫了「我的第一次給了
楊XX」,怒帶女兒報警,控告楊男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但小萱把日記燒了,歷次證詞
翻來覆去,連楊男手臂是否有大片刺青也說不記得,楊男則否認到底;台北地院只好判楊
男無罪。

判決指出,小萱前年6月在臉書與楊男相識,楊男多次私訊邀她做愛,某次小萱「不知道
為什麼」就答應了,2人約在西門捷運站6號出口碰面,楊帶她至賓館開房間,途中小萱還
膽怯問「真的要嗎?」楊男說「妳不是答應我了嗎? 」開房間炒飯時,小萱喊痛央求停
一停,楊說:「妳忍一忍,再忍一下下。」

事後小萱寫下多篇日記,寫道:「我的第一次給了楊XX」、「我和楊XX做愛了」,小萱母
親翻看日記察覺真相,影印其中6頁攜女提告。小萱不願提告,拒絕警方生理採證,檢察
官要求她呈上日記正本,她卻說日記是寫給自己做紀念用的,不是給別人看的,母親報警
後,她已經燒了。楊供稱只和小萱見過一次面,去餐廳吃飯未逾矩。

北院合議庭認定,除了缺乏日記的直接證據,小萱說詞也前後不同,判楊男無罪。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67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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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vy avatarIvy2017-01-05
老媽:幹…沒賺到
Ida avatarIda2017-01-08
這機會不屬於我 媽的怎麼都遇不到
Andrew avatarAndrew2017-01-12
臉書歷史訊息是塑膠的?
Lily avatarLily2017-01-15
竟然沒罰到
Megan avatarMegan2017-01-18
啊就證據不足不能起訴啊,不然哪個想要仙人跳的,在性愛筆
記本上寫下你的名字,逼你賠錢不然提告這哪告得完
Daniel avatarDaniel2017-01-21
日記直接證據?記者是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7-01-25
女大不中留
Faithe avatarFaithe2017-01-28
拒絕生理採證、不配合訊問,(依報導看)大概就很難告得成了
Xanthe avatarXanthe2017-01-31
女子 女未 子
Donna avatarDonna2017-02-03
當事人未成年...應該要再審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7-02-07
日記直接證據!!那在日記裡些第一次給了郭台明會拿很多..
Linda avatarLinda2017-02-10
很好啊,這才是個負責任的好少女
Cara avatarCara2017-02-13
日記直接證據!!那在日記裡些第一次給了郭台明會拿很多xd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7-02-16
這波真的賺
Agnes avatarAgnes2017-02-20
為什麼跟只會叫你忍一忍的人渣打砲
Erin avatarErin2017-02-23
第一次給網友是在想什麼,有沒有可能家庭教育的問題
比較大
David avatarDavid2017-02-26
我怎麼都騙不到?還不知道怎樣?有病嗎?
Sarah avatarSarah2017-03-01
所以我說家長愛亂翻日記什麼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