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那麼緊」 外遇鹹濕對話加性愛小月曆 - 成人話題討論

Table of Contents



「夾那麼緊」 外遇鹹濕對話加性愛小月曆讓他栽了

2018-06-28 14:19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即時報導

林姓男子2014年起和曾姓人妻發生婚外情,彼此互稱老公、老婆,Line對話中充滿「夾那
麼緊」、「有餵飽你嗎?」「抽差」等鹹濕對話,多次到溫泉、汽車旅館性交,為求刺激
更在停車場「車震」,每次做完林還會製成性愛小月曆,事發後罪證確鑿,被依通姦罪判
刑8個月。

林男辯稱,當初是曾女的先生寄黑函到公司影響他工作,為了制止才會把和曾女對話紀錄
、親密照片增刪修改,再用記事軟體杜撰性交紀錄,偵訊時也偽稱有和曾發生關係,目的
是要牽制曾夫行為,並沒有真的她性交。

但法院審酌,林在檢方偵訊時曾坦承,和曾女發生100、200次性行為,幾個好友也知情,
而曾女也說有和林性交;Line對話紀錄中,也有「放進去、滑進去、舒服、那麼緊,抽差
」等性暗示言詞,另有2人裸上半身躺在床上照片。

檢方還發現,林、曾對話紀錄及小月曆內容,還詳載到宜蘭泡溫泉做了2次,「有餵飽你
嗎?超級飽」、「講的好像我是飢渴的動物一樣」、「老婆夾那麼緊」等語,依對話脈絡
認定,彼此是互相詢問性行為有沒有滿足。

後來雙方又傳「超想、存好多了」,「想讓你緊緊包住」,隨後相約下班後要見面,當天
林也在小月曆記載「和老婆在車上做了一次」。2人食髓知味,幾天後又再度車震,還問
「有人發現嗎?太驚險了」等語,並記下「在車上做了1次,留在她身體裡」。

法院認為,2人訊息數量龐大,時間密集,顯然不容易偽造,加上前後文脈絡通順自然,
難認有增刪修改情況,認定林男辯詞不足採信,依通姦罪判他有期徒刑8個月,得易科罰
金24萬元。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3223357

--

All Comments

Robert avatarRobert2018-07-03
這個看對話就可以
Xanthe avatarXanthe2018-07-05
樓下的性愛小月曆是空的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8-07-08
._./
Enid avatarEnid2018-07-11
嗚嗚嗚嗚小白我不想傷害你(T T)
Steve avatarSteve2018-07-13
五樓簽的本票可以做日曆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8-07-16
幫樓上QQ
Yedda avatarYedda2018-07-19
月曆空白很久了
Oliver avatarOliver2018-07-22
專業坦 這點傷害不算什麼 ._./
Olga avatarOlga2018-07-24
看著櫃子那疊往年的空白月曆....
Cara avatarCara2018-07-27
小月曆是都用7~8月那張嗎
Ina avatarIna2018-07-30
5樓太誇張啦!
Doris avatarDoris2018-08-02
幫五樓QQ
Eartha avatarEartha2018-08-04
才24萬,噗噗
Cara avatarCara2018-08-07
樓下都一千次起跳
Xanthe avatarXanthe2018-08-10
插啦幹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8-08-13
通姦罪應該除罪化 不懂為何雙方合意的性交會有罪 要是
留不住直接離婚不就好了
Olive avatarOlive2018-08-15
有幹就有幹,還扯那麼多。怎麼不扯個數學證明來解釋
Oscar avatarOscar2018-08-18
政府爽賺24萬,原告拿到多少根本沒寫
Linda avatarLinda2018-08-21
人妻有這麼好吃嗎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8-08-24
如果這個社會男女雙方經濟實力差不多而且男人顧小孩
意願很高,那你要除罪當然沒什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