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如果女朋友被強暴~會想報復嗎? - 成人話題討論

By Jacob
at 2006-12-08T23:04
at 2006-12-08T23:04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teachyou (十天之旅終於回來了!!)》之銘言:
: 呵呵 我只想對你說
: 如果你自己都不願意承認這些事情
: 那麼你就別想要別人幫你伸張正義或是同情你的處境
如果你指的是這一篇原文的女主角,我沒啥話好說,畢竟我不是她,不知道她有沒有
想要別人幫她伸張正義或是想要得到同情。
但是,不巧我的過去給我的經驗是,正義?起訴書嗎?那又怎樣?我會因此比較快樂
嗎?並沒有!我會想到正義被伸張了嗎?並沒有!我有感動台灣司法終於還我公義而
喜極而泣嗎?沒有!我拿到起訴書就丟進抽屜最底層,連拆都不想拆,直到幾年後,
我才終於拆來看,整件事就像作夢一樣。
: 不要跟我說什麼腦中混亂覺得骯髒
: 如果那些自稱受害的人 連這些最基本拯救自己 懲罰壞人的事情都不願意做
: 甚至找盡各種理由來說服自己與關心自己的人不要讓壞人接受制裁
以您一位旁觀者,我覺得你的論點真的很精闢,你說的道理也絕對是正確的。
只是換個角度想,懲罰壞人這種事,不是不願意做,如果我看到有女生被強暴我一
定會站出來幫她作證甚至請假出庭,但是,當這個角色互換的時候,當那一臉驚惶
失神的角色換成是我的時候,報警可以拯救自己?好吧,的確可以,不過那是事過
境遷後,絕不是當下。
甚至找盡各種理由來說服自己與關心自己的人不要讓壞人接受制裁
↑
這句話我很認同,因為我就曾經是一個用盡各種理由說服並阻止關心我的人去報警
的人,我承認當時的確很懦弱,因為我很害怕,你大概不懂有多害怕,我怕到想把
那個唯一知道我被性侵害的朋友殺掉,我覺得這樣全世界就沒有人知道我曾經被強
暴,很蠢到極點,可是當下我就是這樣害怕,我根本忘了多年後其實這道傷一直都
在,就算沒有人知道,可是我自己知道呀!這是當年國三的我。
: 那麼你若想要說服人家你確實有受害 以及你內心有多深刻的傷害
: 那麼很抱歉 你很難得到共鳴 更不要提給你同理心
: 因為沒有人知道你說的是真是假
你大概還不懂,被性侵犯後,誰想要去說服別人我受害過?誰想要讓人知道內心到
底受多少傷害?這時候早就層層防備包圍住自己了,哪這麼多閒時間去爭取別人的
共鳴跟同理心?又不是表演舞台劇。
: 你當然可以不去報案 去把證據通通毀掉 因為你不爽這些東西留在身上
: 那麼很抱歉 你接下來所有的指控就是啟人疑竇
: 表現出那種 "我把證據都毀了 但是我說的都是真的 你必須相信我" 公主病症狀
: 是非常噁爛的
站在法理的角度你說的很對,沒有了證據的確要說服法官是根本不可能。
但是今天她不是站在法庭上指控對方,她是在男友面前說出來,他男友應該不會說
出你上面打的那些話吧。你的說法很有辯方律師的架勢,也許換成你,你會當你女
朋友的法官,但是我想大部份男生,會從女生的神色跟態度去判斷而選擇相信或存
疑,而不是從她有沒有報警或她有沒有洗澡洗掉證據而去質疑。
: 事實上 就是有那種把被強暴當成極度骯髒或全世界都會以異樣眼光看待被強暴者的人
: 才是真正讓被強姦的女性墮入痛苦深淵的人
這點我承認,但是不得不說,這是全體社會需要共同改進的,光是由女警來做筆錄
,我就沒遇過,更別提警察竟然洩露我個人資料給對方,結果對方家屬打電話來求
情又哭又鬧的。現在的女生,會覺得髒的應該不多了,我也懂一切都不是我的錯,
但是,誰能否認,傷卻是我在揹?為什麼別人犯的錯卻是我在承受?
很多時候,社會的價值觀並非一朝一夕可以改變的,而,世代的思考也有差異,這
點很容易造成被害人被二度加害。(家醜不可外揚等等)
: 這種沒啥好問的
: 一個女的究竟是不是真的被強暴了 是很容易觀察出來的
: 只不過當這兩個字成了大絕招護身符時 有些罹患嚴重強暴犯燥鬱症的
: 就只看到 "女的一定有被強暴" 而看不到 "女的是不是真的被強暴?" 了
: 這時受害的 還不就是那些以後真正被強姦的人?
我同意你說的,如果有女生用這招當大絕,我會很鄙視她,但是大部份的人都很善
良,都願意相信,很少有女孩子願意拿這種事來當分手藉口,當成詐財的控訴理由
還差不多,我倒寧願她真的是為了分手而說謊,而不是真的受到傷害。畢竟,我可
以討厭這個人,但是不會希望她發生不幸。
以上個人觀點。^^
--
這是一個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人生,我用文字,證明我深在其中。
--
: 呵呵 我只想對你說
: 如果你自己都不願意承認這些事情
: 那麼你就別想要別人幫你伸張正義或是同情你的處境
如果你指的是這一篇原文的女主角,我沒啥話好說,畢竟我不是她,不知道她有沒有
想要別人幫她伸張正義或是想要得到同情。
但是,不巧我的過去給我的經驗是,正義?起訴書嗎?那又怎樣?我會因此比較快樂
嗎?並沒有!我會想到正義被伸張了嗎?並沒有!我有感動台灣司法終於還我公義而
喜極而泣嗎?沒有!我拿到起訴書就丟進抽屜最底層,連拆都不想拆,直到幾年後,
我才終於拆來看,整件事就像作夢一樣。
: 不要跟我說什麼腦中混亂覺得骯髒
: 如果那些自稱受害的人 連這些最基本拯救自己 懲罰壞人的事情都不願意做
: 甚至找盡各種理由來說服自己與關心自己的人不要讓壞人接受制裁
以您一位旁觀者,我覺得你的論點真的很精闢,你說的道理也絕對是正確的。
只是換個角度想,懲罰壞人這種事,不是不願意做,如果我看到有女生被強暴我一
定會站出來幫她作證甚至請假出庭,但是,當這個角色互換的時候,當那一臉驚惶
失神的角色換成是我的時候,報警可以拯救自己?好吧,的確可以,不過那是事過
境遷後,絕不是當下。
甚至找盡各種理由來說服自己與關心自己的人不要讓壞人接受制裁
↑
這句話我很認同,因為我就曾經是一個用盡各種理由說服並阻止關心我的人去報警
的人,我承認當時的確很懦弱,因為我很害怕,你大概不懂有多害怕,我怕到想把
那個唯一知道我被性侵害的朋友殺掉,我覺得這樣全世界就沒有人知道我曾經被強
暴,很蠢到極點,可是當下我就是這樣害怕,我根本忘了多年後其實這道傷一直都
在,就算沒有人知道,可是我自己知道呀!這是當年國三的我。
: 那麼你若想要說服人家你確實有受害 以及你內心有多深刻的傷害
: 那麼很抱歉 你很難得到共鳴 更不要提給你同理心
: 因為沒有人知道你說的是真是假
你大概還不懂,被性侵犯後,誰想要去說服別人我受害過?誰想要讓人知道內心到
底受多少傷害?這時候早就層層防備包圍住自己了,哪這麼多閒時間去爭取別人的
共鳴跟同理心?又不是表演舞台劇。
: 你當然可以不去報案 去把證據通通毀掉 因為你不爽這些東西留在身上
: 那麼很抱歉 你接下來所有的指控就是啟人疑竇
: 表現出那種 "我把證據都毀了 但是我說的都是真的 你必須相信我" 公主病症狀
: 是非常噁爛的
站在法理的角度你說的很對,沒有了證據的確要說服法官是根本不可能。
但是今天她不是站在法庭上指控對方,她是在男友面前說出來,他男友應該不會說
出你上面打的那些話吧。你的說法很有辯方律師的架勢,也許換成你,你會當你女
朋友的法官,但是我想大部份男生,會從女生的神色跟態度去判斷而選擇相信或存
疑,而不是從她有沒有報警或她有沒有洗澡洗掉證據而去質疑。
: 事實上 就是有那種把被強暴當成極度骯髒或全世界都會以異樣眼光看待被強暴者的人
: 才是真正讓被強姦的女性墮入痛苦深淵的人
這點我承認,但是不得不說,這是全體社會需要共同改進的,光是由女警來做筆錄
,我就沒遇過,更別提警察竟然洩露我個人資料給對方,結果對方家屬打電話來求
情又哭又鬧的。現在的女生,會覺得髒的應該不多了,我也懂一切都不是我的錯,
但是,誰能否認,傷卻是我在揹?為什麼別人犯的錯卻是我在承受?
很多時候,社會的價值觀並非一朝一夕可以改變的,而,世代的思考也有差異,這
點很容易造成被害人被二度加害。(家醜不可外揚等等)
: 這種沒啥好問的
: 一個女的究竟是不是真的被強暴了 是很容易觀察出來的
: 只不過當這兩個字成了大絕招護身符時 有些罹患嚴重強暴犯燥鬱症的
: 就只看到 "女的一定有被強暴" 而看不到 "女的是不是真的被強暴?" 了
: 這時受害的 還不就是那些以後真正被強姦的人?
我同意你說的,如果有女生用這招當大絕,我會很鄙視她,但是大部份的人都很善
良,都願意相信,很少有女孩子願意拿這種事來當分手藉口,當成詐財的控訴理由
還差不多,我倒寧願她真的是為了分手而說謊,而不是真的受到傷害。畢竟,我可
以討厭這個人,但是不會希望她發生不幸。
以上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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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人生,我用文字,證明我深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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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6-12-09T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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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6-12-07T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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