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我好吃嗎」調情 偷吃人夫露餡 - 成人話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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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119/1469083

出版時間:2018/11/19 13:21

台南地院依妨害家庭罪判楊女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但可再上訴。資料照。
https://i.imgur.com/mVYxaPf.jpg

台北楊姓女子與台南陳姓男子發生姦情,
陳妻無意間發現陳男替楊女支付房屋租金與贈送鑽石協議書,
並發現兩人line對話中出現

「我好吃嗎?」、

「抱著你睡」

等性愛內容,陳男見東窗事發向妻子坦承姦情,陳妻對楊女提告,
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依妨害家庭罪判楊女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但可再上訴。

判決指出,2015年9月間,陳男與楊女透過臉書認識,
同月26日凌晨在楊女台北市住處內碰面,進而發生關係,事後還互傳訊息調情

「我好吃嗎?」、

「抱著你睡」

與性愛話語。

陳妻還看到丈夫簽立願意替楊女支付房屋租金與送鑽石協議書,
逼問陳男,陳男見姦情曝光,坦承與楊女姦情。

陳妻因而對楊女提出妨害家庭告訴。

楊女否認姦情,並辯稱與陳男line對話內容,僅能證明兩人交情較一般朋友深,
但不能證明兩人有通姦。

但法官認為,案發時陳男與楊女都已是30餘歲成年人,有相當的智識經歷,
對男女間的分際沒有不知的道理,楊女明知陳男是有配偶的人,竟毫不避嫌,
同意對方深夜到訪且共處一室,並於事後以line互傳送

「我好吃嗎?」

曖昧對話,顯然是卸責之詞。

鑑於楊女通姦行為有害社會善良風俗及家庭人倫,使陳妻婚姻、家庭受到嚴重影響,
造成心理難以平復傷痛,且犯後仍飾詞卸責,未見真誠悔悟,迄未向陳妻道歉及賠償,
依妨害家庭罪判處楊女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但可再上訴。

(劉榮輝/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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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8-11-22
為什麼人夫這麼多人愛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8-11-24
得不到的才有趣 這就是人性
Kelly avatarKelly2018-11-26
為何不怪人夫管不住自己?
Emma avatarEmma2018-11-28
為何不怪人妻管不住人夫
Dinah avatarDinah2018-11-30
為何不怪單身男子把走楊女
Yedda avatarYedda2018-12-02
不把走
Olga avatarOlga2018-12-04
八卦起手式 同族群仔檢討受害者
Bennie avatarBennie2018-12-06
通姦除罪啦,不然人夫太爽了
Hazel avatarHazel2018-12-08
魚肉好吃嗎?
Linda avatarLinda2018-12-10
是小楊桃?還是想要逃?
Cara avatarCara2018-12-12
哈哈 不 老公告小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