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明岩/花蓮報導
國立東華大學張姓研究生為了報復欲與他分手的女友,將以前偷拍女友與他的性愛影像、
照片,製作成性愛光碟,放在網站上供人觀賞,花蓮地檢署昨天依妨害風化、誹謗及妨害
秘密等罪名,將他提起公訴。
張姓研究生在檢察官偵訊時,供認將性愛影像畫面散布在網路上,不過,他堅稱不是偷拍
,這些性愛過程的影像與照片,都是女友同意拍攝的;但他的女友則堅決否認同意攝影,
只同意拍照。
起訴書指出,去年3月間,張姓研究生在校外宿舍房間內,未經就讀中部某私立大學的
女友同意,利用數位相機設備,拍攝他與女友性愛的過程。後來雙方因故分手,引起張姓
研究生不滿,即將偷拍的影像製成性愛光碟,連同相片,張貼在網站上,供人下載觀賞。
被害人在去年6月間,在網路上發現自己竟成為性愛光碟女主角,即向警方控告張姓
研究生。
【2006/03/28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7/32339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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