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接客10↑次…周薪僅「2千」!還被經 - 成人話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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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接客10↑次…周薪僅「2千」!還被經紀人硬上 她淚崩:我真的不喜歡男生


記者陳韻如/桃園報導

葉姓男子與曾姓同夥與女子小乃(化名)有債務糾紛
竟逼迫對方從事性交易,一天接客10多人
一周卻只賺得2千元低薪,不僅如此,葉男還不顧小乃表示「不喜歡男生」強行硬上
最後甚至將小乃與同性伴侶押至山上狂毆、澆冷水凌虐
還持槍抵住2人頭部恐嚇,「想不想吃子彈」等
法官最後將葉男及曾男個判刑25年、12年。

判決書指出,小乃2018年11月初與葉男因債務問題起衝突,於是赴警局報案
但離開後卻突然昏倒而被送醫救治
未料,葉男得知後,立刻找來曾男到醫院將人押回三重住處軟禁
隔天再將人帶至台北林森北路某會館,逼迫小乃以1次700元的價碼從事半套性交易
一天至少接10多名男客,但一周卻只領到2千元酬勞。

接客近1個月的小乃內心痛苦不堪
拜託2男讓她的同性伴侶前往陪伴同住,但沒想到葉男卻以此要求小乃與他發生關係
小乃伴侶就能前來,隨後不顧小乃表明,「不可能、我做不到、我真的不喜歡男生」等
仍強行硬上,完事後便讓小乃伴侶前來陪住。

幾天後,小乃與伴侶趁隙逃跑,卻被逮個正著
葉男這次還找來了多名同夥將2女押至山區毆打,還以槍抵住2女頭部恐嚇
「想不想吃子彈」等,最後還以冷水凌虐,再逼簽150萬本票
最後因民眾目擊葉男等人擄人,立刻報案,整起事件才因此曝光。

不過,法院在審理期間,葉男及曾男矢口否認犯行
但小乃指證歷歷還數度情緒崩潰痛哭,法官因此不採信2男說法
認為2男將女子是為自己所得支配、掌握的「個體」加以惡意對待
突顯對於他人人格缺乏尊重,犯後態度還極為不佳
依共同犯圖利強致使人猥褻罪、強制性交罪、共同犯結夥攜帶凶器強盜罪等
各判葉男、曾男25年及12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來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501/17044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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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ly avatarLily2020-05-06
每個都是小乃
Harry avatarHarry2020-05-11
有沒有大奶啊?
Hazel avatarHazel2020-05-15
這男的有知覺濕調了吧
Lydia avatarLydia2020-05-19
Gary avatarGary2020-05-24
...好可憐
Xanthe avatarXanthe2020-05-28
判的比殺死人還重......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0-06-02
有思覺失調就無罪了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0-06-06
小乃給噓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0-06-10
思覺失調就無罪了
Bennie avatarBennie2020-06-15
三重不意外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20-06-19
那個同性伴侶一起住 劇情好怪
Vanessa avatarVanessa2020-06-24
桃園地院108年度侵訴字第97號判決
Yuri avatarYuri2020-06-28
有知覺失調症還判這麼重,無視精神病患的人權嗎
Ida avatarIda2020-07-02
樓上造謠
Adele avatarAdele2020-07-07
這是什麼劇情 同姓伴侶還一起住了???
Leila avatarLeila2020-07-11
看內文受害者應該是T
Joseph avatarJoseph2020-07-16
罪比殺警察重,真可憐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20-07-20
殺人都沒判這麼重
Kelly avatarKelly2020-07-24
一次700有點便宜啊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0-07-29
殺人都沒這麼嚴重
Tom avatarTom2020-08-02
判的比殺死人還重......
Queena avatarQueena2020-08-07
到底欠多少錢啊?
Ethan avatarEthan2020-08-11
真的皮肉錢難賺
David avatarDavid2020-08-15
這種人渣真的判太輕了
Lucy avatarLucy2020-08-20
殺人的判太輕 不代表這個判重了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