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到底能不能吃 - 成人話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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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awangching (shame )》之銘言:
: 網路上看很多說16歲以上
: 兩情相悅可以放心吃
: 那還有什麼要注意的嗎?
: 目前手中有一條17歲的妹子
: 不知道要不要衝還是乖乖當朋友就好@@

大叔我FBI系的
目前現役有三個大法官的課我都上過
依台灣的刑法,年齡分類如下
吃7y以下<==人渣
7-14=蘿莉控
14-16=吃幼齒的,還是要抓去關
16-20=想吃就要有品的吃,別讓對方翹家翹課
20以上=你情我願,請準備好行房記錄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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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artha avatarEartha2017-07-20
行房記錄器不就是偷拍ㄇ
Dinah avatarDinah2017-07-22
有個cut版 喊action就不算偷拍惹
Leila avatarLeila2017-07-25
重點在於不要誘拐脫離父母掌握 做完記得送她回家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7-07-28
樓上,我都用DeWalt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7-07-30
你蘿莉控
Elma avatarElma2017-08-02
樓上洛基?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7-08-04
可是16-20的如果被家長發現的話可以提告嗎
Damian avatarDamian2017-08-07
原po,刑法只規定未滿14,並沒有7歲喔!
222第一項2款就有加重事由了
Wallis avatarWallis2017-08-09
16-20歲唯一可能的就是240、241和略誘罪
Callum avatarCallum2017-08-12
這兩條白話一點就是不要讓她蹺家、脫離監護人控制就
沒事啦
Oliver avatarOliver2017-08-14
樓下都吃71歲
Edith avatarEdith2017-08-17
有樓上誰想吃71歲的
Donna avatarDonna2017-08-19
沒誒我發誓我今天的那個16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7-08-22
啊靠邀 慢了抱歉
Callum avatarCallum2017-08-24
如果說71歲的shyyy,可以喔
Enid avatarEnid2017-08-27
抱歉我今天剛滿72
Yedda avatarYedda2017-08-30
你說的是「恐龍」法官那個嗎,我知道那個啊
Megan avatarMegan2017-09-01
沒記錯的話這個判例是一個小妹妹下體被插入的吧
Queena avatarQueena2017-09-04
我知道這個啊,當初爭點就是那個小妹妹沒有抗拒的意
思,所以法官才被罵恐龍,至於7歲這個,是扯到民總部
分無行為能力人的意思表示,我是覺得有點瞎啦,刑法
扯到民法去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7-09-06
16~20還是有機會會被反咬違反意願非合意!!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7-09-09
樓上...應該說16~1000歲都有機會被咬吧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7-09-11
16都吃到成年的人路過。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7-09-14
我意思是,合意性交是16以上,所以指16-1000啊,16以
下管妳何不合意都有罪啊,除非兩小無猜
Una avatarUna2017-09-16
Shyyy72在我眼中跟27一樣
Zora avatarZora2017-09-19
您指的是221、222、227的差別,但我這邊是討論成罪不
成罪,而不是討論適用哪條吧……我是就上面那位大大
的意思來講,從無罪變到有罪,16以上合意(合法)被
反咬的情形,那未滿16的根本就不管何不合意都是有罪
啊,只是差在法條及法定刑而已
Bennie avatarBennie2017-09-21
還有感謝原po的提醒,放心啦,妨礙性自主罪章是熱門
考點,我法條221-229-1還算熟
Kama avatarKama2017-09-24
還 蠻 屌 的
Eartha avatarEartha2017-09-26
這推文......幹我沒走錯版啊 還以為跑到law了
Kyle avatarKyle2017-09-29
這推文根本神專業
Emma avatarEmma2017-10-02
感謝原po,讓我複習了一下刑法XD,想必您是個高手,
有空在跟您切磋一下。
Noah avatarNoah2017-10-04
我知道法條的適用差很多,但我是針對knee大所講的來
回覆,我沒有誤導版友喔!他的意思是滿16以上合意無
罪,但有可能被反咬變221,他這句話並沒錯,錯的是他
年紀只到20,k大指的是「合意」部分,所以我指16-100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7-10-07
0應該沒錯吧?有錯請您糾正一下
Kumar avatarKumar2017-10-09
未滿16的合意就要去探討227啊,但這邊的重點是,從合
法到被反咬變違法,您說的7,自始就是違法不是?
Tom avatarTom2017-10-12
當然當然。。。合意事後反悔的話從16~100歲都可能發
生,只是我是比較針對原po提的年紀小的部分來講,因
為可能比較會有家長或其他的壓力導致有較大事後反告
的機會,魯叔我非法律科系,但是願意聽取各位法律界
的專業回覆
Lauren avatarLauren2017-10-14
K大您說的沒錯喔,我知道你指的點,所以我講16-100,
原po可能誤會您跟我的意思
Annie avatarAnnie2017-10-17
那個227條啊,222條啊,你們怎麼爭,鄉民魯蛇都還是不
懂啦
Zanna avatarZanna2017-10-19
不懂也沒關係,大部分的人都沒17歲妹可吃
David avatarDavid2017-10-22
推覺悟
Dora avatarDora2017-10-24
我有空再去數字版爆我自己的卦。。。qq
David avatarDavid2017-10-27
路過純噓99'7刑庭決議
Oliver avatarOliver2017-10-29
這篇原PO正解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7-11-01
抱歉,我也要噓一下99 7th刑庭決議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7-11-04
扯到民法真的是有點怪,還有個人覺得,7歲這個門檻
Annie avatarAnnie2017-11-06
還算有點小,7歲大約小1吧,國小時我連自己尻槍
都不知道了,何況是「性」這種東西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7-11-09
16-18性剝削條例
Ida avatarIda2017-11-11
戰考試錯版了啦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7-11-14
垃圾99.7th,根本是婦權團體破壞法制……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7-11-16
不行 我剛被保出來
Hardy avatarHardy2017-11-19
應該說最高法院無法堅持...還是輸給民意了
Mia avatarMia2017-11-21
FBI法律學系是嗎!我明天就去報名
Connor avatarConnor2017-11-24
應該噓的是「小妹妹」事件的法官,當時居然用227的低標
去判刑,怎麼看都不合理~縱使99'7刑決擴張法律但小弟頗
認同,算是應急手段(修法前),就像97'5刑決在性騷防治法
前的應急手段,而現今此決議已被許多法官及學界唾棄
Liam avatarLiam2017-11-26
因為這個判決,所以他的大法官GG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