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名大法官宣示「通姦罪違憲」 通姦除罪 - 成人話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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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15名大法官宣示「通姦罪違憲」 通姦除罪

刑法通姦罪是否除罪?司法院15名大法官29日下午4點,在憲法法庭宣示釋自第791號解釋
,結果通姦罪及撤回告訴之效力以刑法限制、規範違憲。意即通姦罪應除罪。

全台一共19位法官、6位民眾向大法官聲請釋憲,爭點則為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
姦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部分,與刑事訴訟法第239條「告訴不可分
原則」的但書「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等於只罰小三。

林孟皇等法官主張,單獨懲罰小三或小王的刑事訴訟法有違憲疑慮,夫妻感情有第三者的
「家務事」,需要刑法禁止?且通姦罪無法通過比例原則合憲性的檢視,其手段及目的性
也沒有關聯性。況且並無助於維繫婚姻與家庭制度,也不會比民事賠償、離婚等更有嚇阻
效果。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則以民調數據顯示,有8成民眾反對通姦除罪化,即便要廢除通姦罪也
需由立法機關修法。且18年前,大法官便已做出通姦罪合憲的解釋,沒有必要另行變更或
補充。

司法院刑事廳則認為,自2000年至2019年,通姦罪、相姦罪於一審有罪的比例女多於男,
存在性別因素影響,因此刑事訴訟法第239條的但書所生的不平等,源自於性別。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75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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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e avatarJoe2020-06-08
大人英明
Robert avatarRobert2020-06-13
不懂 有什麼差嗎?是變得可以外遇?我法盲==
Una avatarUna2020-06-18
就是外遇上床沒有刑事責任,但是元配還是可以對你提出
民事求償這樣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0-06-23
就是不會留案底不會有前科的意思嗎?
Sandy avatarSandy2020-06-28
要不要坐牢的差別
Kumar avatarKumar2020-07-03
和原告撤回對配偶控告後小三自動繼續維持被告的規定不行
Wallis avatarWallis2020-07-07
起手式 以刑逼民 不存在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0-07-12
所以就是監牢滿了,每床位所以改罰錢,節省監獄空間
沒床位
Steve avatarSteve2020-07-17
就是員外趕快繳錢,不是員外就趕快脫產??
Tom avatarTom2020-07-22
大法官就像醫生,醫院床位不夠,沒床收留輕症病患
Susan avatarSusan2020-07-27
所以有病自己去藥房買藥,大牢寸土寸金不收客兄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20-08-01
阿本來就是怪怪的法律 = =
Ophelia avatarOphelia2020-08-06
現在實務上通姦罪都是易科罰金了事,除非沒錢繳罰金的人
才會去坐牢
Lily avatarLily2020-08-11
這個法律搞不好是從某遠古法律抄來的
Damian avatarDamian2020-08-16
當然不是醫院床位的問題 這是私人權利與公權力介入的差異
Damian avatarDamian2020-08-21
現在監獄全是詐騙犯毒販強姦犯暴力恐嚇槍砲殺人犯,現
在神經病跟搶人家老公老婆的都不收,頂多罰錢就好
Belly avatarBelly2020-08-26
噓留言一堆法盲 連自由主義基本精神都不懂 以為什麼
事情都應該抓去關 笑死
Yedda avatarYedda2020-08-31
那會民事留前科嗎?除罪就沒案底了吧?
Valerie avatarValerie2020-09-04
民事不會啊,阿你本來就沒傷害人,抓去關幹嘛阿
Susan avatarSusan2020-09-09
那沒錢賠或是就是不想賠錢會怎樣?
Jack avatarJack2020-09-14
婚姻本來就應該透過民事解決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20-09-19
通姦罪沒有很遠古啊,清朝的時候還有,刑法也是民國初
Hedda avatarHedda2020-09-24
發明的,從清朝的法律更改不意外
Jacob avatarJacob2020-09-29
早起通姦要浸豬籠淹死,中東現在還會用石頭打死
早期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20-10-04
不用再那邊早期啦 啊你是活在早期喔?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0-10-09
「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
Kama avatarKama2020-10-14
法律是有錢人在玩的
Adele avatarAdele2020-10-19
結論:無法以刑逼民事和解,然後有錢人解套,他們不怕
賠錢,怕被關or案底
Tracy avatarTracy2020-10-24
未來法律應該會越來越少男女之間的束縛
Adele avatarAdele2020-10-28
簡單來說,有錢人連和解都省了
Elvira avatarElvira2020-11-02
啊有沒有通姦罪 民事都能告啊 通常能和解沒人不想和解
Linda avatarLinda2020-11-07
反而有錢人寧可和解還比較省事 所以以刑逼民跟不和解都
無法當作這條法律應該存在的理由 更何況因為通姦而真的
Dora avatarDora2020-11-12
被關又有幾個? 結論就是這條罪根本沒有起到任何作用
Adele avatarAdele2020-11-17
早期豬籠是通姦男女一起死,現在一堆撤告只告小三的
Oliver avatarOliver2020-11-22
和解都是用錢和解,像中仙人跳跟喝高級茶一樣
Ina avatarIna2020-11-27
有些是被騙的,被抓包還要被告人財兩失很慘
Freda avatarFreda2020-12-02
通常女立委最反對通姦除罪化,那女人通姦會怎樣?
Necoo avatarNecoo2020-12-07
常常會被男人殘酷的報復,雖然女人的報復也很可怕
Dorothy avatarDorothy2020-12-12
通常能和解都會選和解?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0-12-17
不懂不要出來裝懂 真的會笑死人
Hedy avatarHedy2020-12-22
本來就該除罪化了 大法官英明 性愛與愛都改該更加自
Noah avatarNoah2020-12-26
不要結婚就沒有這些煩惱
Agnes avatarAgnes2020-12-31
劈腿應該也要除罪化,九把刀成龍陶喆阿基師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