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少女倒追不成告對方性侵 結果37歲歐巴回應超暖心
2019-01-28 18:35聯合報 記者陳俊智╱即時報導
新北一名13歲少女心儀37歲男網友,展開猛烈攻勢追求,但都被對方拒絕,一氣之下,竟
跑去警局告對方性侵;男網友覺得委屈,堅決否認犯行,主動提出2人簡訊內容證明自己
從沒有過非分之想,也找來朋友作證,經新北地檢署調查後,今天獲不起訴處分。
據了解,少女報警時稱自己和男網友是情侶關係,前年6月帶對方帶到朋友家後,就被上
下其手。她指控男網友有摸她的胸部,並以手指插入她的下體,但提告並非對方違反她的
意願,而是因為和對方吵架,然後對方把錯全怪在她身上,至於為了什麼事情爭吵,她已
記不清楚,也拒絕驗傷。
偵訊時,男網友強調自己和少女只是普通朋友,並非情侶,堅決否認性侵犯行。他表示,
少女曾經突然跑到他朋友家,為此還罵過她一頓。
男網友提出臉書訊息證明少女曾對他猛烈追求,還稱自己跟其他人發生過性關係,想要以
此引起他的關注,但他始終明確拒絕,甚至表示「一般人你揪做愛,早就接受了,但是他
們真的愛你嗎?會像我這樣為了保護你而拒絕嗎?」他還勸少女「你要知道你要什麼,才
會得到幸福啊」、「你要讓自己變更好的人」等語。
檢方調查,從少女和男網友的對話中看不出來2人曾經交往,而曾經收留2人過夜的朋友也
證稱2人不是男女朋友,認定他們並非情侶。此外,少女雖在簡訊中提及自己曾與他人發
生過性關係,但內容未曾提及與男網友發生性關係的經過,最後認定說法只有單一指述,
罪嫌不足,因此偵結不起訴。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3619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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