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繼子被性侵 法官「哭叫不代表抗拒」 - 成人話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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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歲繼子被性侵 法官「哭叫不代表抗拒」


2016年06月09日 蘋果日報

垃圾爸加恐龍法官,這起判決令人憤怒!小英總統,請加速司法改革!

前年11月,新北一名獸父生日當天,帶繼子(10歲)到永和一家賓館,對繼子
肛交,繼子因疼痛哭喊,他還稱「如果你不哭,我就給你錢!」繼子隨後噤
聲遭侵犯。不料獸父食髓知味,隔月又帶繼子到中和一家旅館再犯,繼子又
因疼痛哭喊,獸父便改成口交。繼子對遭侵犯一事隱忍不發,直到去年在校
出現磨蹭女同學動作,被師長察覺,全案才曝光。

新北法官認為,繼子稱曾試圖推開獸父但「使不上力」,可能是獸父當時忙
於侵犯而未察覺有無反抗。另外,繼子雖因疼痛哭叫,但獸父表示要給錢後
就沒再哭叫,獸父也可能因此認為繼子哭叫不是為了抗拒,且以金錢利誘後
就願意配合肛交。

獸父第二次要帶繼子上賓館時,繼子雖知意圖卻未拒絕,加上獸父否認要求
口交時有強壓頭部等強暴脅迫手段而違反被害人的意願,法官因此認定全案
不構成刑責 7年到無期的加重強制性侵罪,而是屬於被害人屈於父親權勢的
利用權勢性交罪(刑責6個月到5年),另被害人未滿14歲,父另犯刑責 3到
10年的對未成年性交罪,前罪由後罪吸收,判4年2月,可上訴。
(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新聞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0609/37261127/

原來法官是這樣判啊

還想說4年2個月怎麼來的(  ̄ c ̄)y▂ξ

難怪當初高雄6歲女童性侵案會判3年2個月

--
Warning

警告:你的肝在你體內 它非常的火
______
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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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6-06-09
六歲幾乎沒有性意識,本來就很難用221+222判好嗎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6-06-09
221跟222要證明違反意願「拒絕性交」,而不只是「拒絕」
Joe avatarJoe2016-06-10
不然哭叫是在說好嗎?
James avatarJames2016-06-10
判幾年可以討論,但本案適用的法條應該沒有問題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6-06-10
還是你覺得小孩子哭叫跟他想要喝奶一樣想要被肛?
Joe avatarJoe2016-06-10
「我不要」跟「我不要性交」是不一樣的,去買本刑分參考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6-06-10
書吧,撲馬那本對這方面有很清楚的介紹和批判
Joseph avatarJoseph2016-06-10
那護士量肛溫7歲小孩哭叫「不要」,按某些實務就強制性交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6-06-11
不會很好笑嗎?記者跟大眾對法律不了解又愛大放厥詞...
Noah avatarNoah2016-06-11
嘻嘻,推文好猛喔讚讚捏^^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6-06-11
垃圾
Megan avatarMegan2016-06-11
護士量肛溫拿來比較性侵才是好笑
Elma avatarElma2016-06-11
從上面推文,我都可以看見法官當時排除眾議對自己判決感
到多滿意了呢,真是飽讀法條精通法理的最佳楷模呢!嘻嘻
Tracy avatarTracy2016-06-11
真不虧是鬼島 不是叫假的
Sandy avatarSandy2016-06-12
適用法條有什麼問題嗎? 本來就視不同情況適用不同法條
Ingrid avatarIngrid2016-06-12
對啊,我很滿意這個判決,好強好有想法喔,不愧是法律人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6-06-12
是要加速什麼改革拉,加速民眾對法條適用的認知嗎
Sarah avatarSarah2016-06-12
所以小朋友當下說:我不要…其實是不要吃糖的意思,
是這樣優…
Iris avatarIris2016-06-12
不用加速改革什阿,法律人最高!!鄉民也從不期待記者改
變什吧XD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6-06-12
是在酸什麼啦XD 人家是理組的又不是法律人 想汙名化人
Wallis avatarWallis2016-06-13
哈你夠格稱法律人嗎?我講的是法官,你去旁邊吧
Olive avatarOlive2016-06-13
那您可以以精通的批評評斷適用法條嗎?
Dinah avatarDinah2016-06-13
打不到標的就叫人滾了喔
Quanna avatarQuanna2016-06-13
我就支持法官判決了,還要批評什?你這邏輯?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6-06-13
把刑法221、222、227、228的學說相關見解再來吵吧
Robert avatarRobert2016-06-13
^讀完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6-06-14
少在那邊用反諷講拉 當別人白癡膩 哈哈
Hedwig avatarHedwig2016-06-14
真心支持法官也不行,難不成法官的判決有爭議嗎?還是沒
符合社會現實?沒有吧
Ursula avatarUrsula2016-06-14
想打法律人打不到就玩雙面人然後在講別人邏輯有問題哈
Belly avatarBelly2016-06-14
坦蕩蕩的表明立場很難嗎
Xanthe avatarXanthe2016-06-14
真開心,有你一起支持法官英明判決喔^_^
Quanna avatarQuanna2016-06-14
才別把我跟你扯在一起咧 哈哈 >< 離我遠點
Callum avatarCallum2016-06-15
這裡西斯版扯這些是在^^?
Delia avatarDelia2016-06-15
法規再不改麻,再用考試錄取一堆廢__麻 馬的廢制度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6-06-15
所以之後你把女生壓在床上,然後她哭叫,你給他錢,她就OK
之後你也是強制性交了
Susan avatarSusan2016-06-15
幫忙翻譯一下:這個一定要唯一死刑啦~吼吼吼
Hardy avatarHardy2016-06-15
人家不管啦,沒有重判都是錯的,我管你怎樣說理,要對
我玻璃心負責好嗎,社會觀感下你們說理的就是廢文文組
Susan avatarSusan2016-06-15
原來是八卦版啊 我以為是西斯版呢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6-06-16
修法 鞭刑 唯一解
Elvira avatarElvira2016-06-16
真的垃圾
Cara avatarCara2016-06-16
法官就是社會觀感啦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6-06-16
哈哈哈哈哈哈哈
Leila avatarLeila2016-06-16
對這種傻眼法律不滿要推動的是修法 不是肛法官啦...
Annie avatarAnnie2016-06-16
法匠確實是滿街跑 但法匠也只是法律的延伸 與其要肛法
官不如修法 不然法匠肛不完啊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6-06-17
真的很垃圾
Connor avatarConnor2016-06-17
肛了這垃圾
Adele avatarAdele2016-06-17
法匠
Emily avatarEmily2016-06-17
法官被肛到哭叫也不是代表拒絕喔
Agnes avatarAgnes2016-06-17
後來不是有99年刑庭第七次決議嗎
Emma avatarEmma2016-06-17
99.7主要是在處理與七歲以下性交,本應論227I 現改論222
Emily avatarEmily2016-06-18
去他個垃圾
Necoo avatarNecoo2016-06-18
本案10歲應該是不需要用到99.7 照往例用227I即可
Noah avatarNoah2016-06-18
法律本來就是文字遊戲了,罵人龜兒子還可以因為"龜"有
長壽"的意思,然後無罪勒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6-06-18
請問一下為何可以 前罪由後罪吸收?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6-06-18
幹,原來法律人的認知是這樣,我不要跟我不要性交不ㄧ樣,
他媽的,十歲小孩懂個屁那裡不ㄧ樣,難怪現在台灣人民內心
都很憤怒
Lucy avatarLucy2016-06-18
我想是因為一行為不二罰原則 同樣犯罪事實只以一個條
文追訴作為處罰
Poppy avatarPoppy2016-06-19
我覺得護士量肛溫舉的很奇怪,護士根本無強制性交犯意
Madame avatarMadame2016-06-19
我自己是認為給錢後不拒絕這個因素的關係
Linda avatarLinda2016-06-19
金錢利誘就變得不是強制性交,而是權勢性交
Madame avatarMadame2016-06-19
未成年性交罪3~10年 這條法是因為 前罪由後罪吸收
所以才被判這麼輕的嗎?
Mason avatarMason2016-06-19
法官是收多少錢……這樣判都不怕以後自己兒女也遇到同
樣狀況嗎?
James avatarJames2016-06-19
推文真讓人大開眼界 難怪會有這麼多恐龍法官XDDD
Poppy avatarPoppy2016-06-20
我看司法官也限制年齡下限好了 免得一堆只會讀死書的人考上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6-06-20
恐龍法官,有種給人肛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6-06-20
推文讓人大開眼界,平時不是很愛嗆記者。記者亂掰都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