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年好友上床、洗澡 女老師告對方性侵 - 成人話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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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17/2937105

2018-01-18 16:07聯合報 記者林敬家╱即時報導

36歲小倩(匿名)與李姓男子認識14年,她並未認對方是男友但兩人多次發生性行為,前
年兩人一同上摩鐵,小倩事後控告對方求歡不成後捏她胸部、脫去她的內褲想對她強行性
交,她反抗並咬對方手臂才未得逞,法院合議庭認為女方論述有瑕疵,也未有明確證據證
明男方有罪,一審判李無罪,檢方上訴台中高分院同樣被駁回。

李姓男子坦承與小倩到汽車旅館投宿並求歡遭拒,但堅決否認有強制性交未遂犯行,他指
出,當天被拒後就到沙發上睡覺,並未上床,後來匯給對方1萬元是答應要借給她的錢,
並非對方所說的精神賠償。

判決書指出,前年8月23日兩人到台中一家汽車旅館,小倩指對方一直要摸她還說要幫她
洗澡都遭她拒絕,她泡澡時對方還摸她胸部,睡前男方抱她及親吻脖子,她明確告知對方
不要碰她,李生氣翻到另一邊趴睡,凌晨3點多她在睡夢中突然感覺對方壓在身上,強行
將她的內褲脫下一半企圖性侵,她大喊住手、不要,並用力咬被告手臂一下後,李停手說
:「你不夠愛我,感覺都變了,我們到此為止吧。 」之後李躺在沙發上,她則全身發抖
躺在床上,直到上午兩人一起離開旅館。

小倩事後LINE友人此事,並向學校同事表達想提告,法院審理時發現小倩想追究此事,卻
將佐證第一時間聯絡他人紀錄刪除,合議庭法官審酌兩人認識14年曾多次發生性行為,女
方並非沒想到前往汽車旅館投宿可能發生性行為,也對於案發當日她一再拒絕與男方發生
性行為,卻未離去感到不合常理。二審合議庭法官認定,檢方上訴意旨並未提出其他證據
證明李有罪,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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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輩子是人的人才是人,上輩子是動物或鬼的人叫修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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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8-01-22
媽裡個逼~鬼島母豬真的好棒棒阿!
Kelly avatarKelly2018-01-25
36歲
Daniel avatarDaniel2018-01-29
爽時沒意見 不爽就亂告 唉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8-02-01
什麼鬼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8-02-04
最近好多這種新聞
Erin avatarErin2018-02-08
男生真的要小心
Ursula avatarUrsula2018-02-11
這種檢方還上訴是在想啥= =
Lauren avatarLauren2018-02-14
為啥這種雞巴告 女的都化名 男的姓氏都打出來 性別歧
視???
Kumar avatarKumar2018-02-18
不花錢的最貴
Queena avatarQueena2018-02-21
男森要好好保護自己啊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8-02-24
這時代真的變了,男森真的要好好…
Lucy avatarLucy2018-02-28
女的都化名真的是
Ursula avatarUrsula2018-03-03
行房紀錄器很重要
Ursula avatarUrsula2018-03-06
男森在這時代要好好保護自己
Delia avatarDelia2018-03-10
u質台女
Queena avatarQueena2018-03-13
男孩兒要好好保護自己
Zora avatarZora2018-03-16
女的匿名 男的公佈姓氏是三小 ㄍㄢㄚ
Hardy avatarHardy2018-03-20
多年砲友才吵架就亂吉 看來台男性侵無罪法可以制定
Sarah avatarSarah2018-03-23
36歲很想嫁..根本沒人追了
Connor avatarConnor2018-03-26
u質台女